因部分崗位出現空缺,經局黨組研究,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平臺協理員 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高中以上學歷,40周歲以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熱愛人社事業,愿意為城鄉勞動者服務。
3.思維敏捷、表達能力強、具有一定歸納分析能力和工作協調能力。
4.身體健康,男女不限,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5.具有崗位所在鎮區戶籍或居住崗位所在鎮區。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筆試、面試、體檢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
1. 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如東人力資源網(www.rdhr.gov.cn)。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4年3月7日09:00~3月9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4年3月7日09:00~3月10日16:00。
繳費確認時間:2014年3月7日09:00~3月11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從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進行繳費確認(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費用進行繳費確認),報名筆試費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方視為報名成功。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另收取面試費100元/人,在面試當日收取。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確認,于2014年3月10日,憑報考人身份證、戶口簿和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低保證或縣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到如東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掘港鎮泰山路16號主樓10樓1007室)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退還報名費。
2. 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要根據招聘崗位簡介表中的要求,選擇符合戶籍限制和居住地限制的崗位進行報名。
(2)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所填信息應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保持一致),并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1M以下),不得上傳風景照、生活照、藝術照等。
(3)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進行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名。
(4)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 資格初審
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簡章》規定進行初審,并在考生提交信息表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4. 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4年3月11日9:00開始。
在面試結束前,均可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解決,聯系電話:0513-84528191。
(二)筆試
1.筆試內容主要包括公共科目(時事政治、法律、公共基礎、職業道德等)和計算機基礎辦公軟件操作(Excel和Word),筆試形式為上機考試,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3.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筆試閱卷結束兩天內,筆試成績將在如東人力資源網站公布,考生可登錄如東人力資源網查詢。
4.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本村(居委會)居民報考的,筆試成績加5分。
(三)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進行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同分的一起參加資格復審),如有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依次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在如東縣人力資源網站上公布。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如果戶籍不在報考所在鎮,需提供所在村居住證明)、低保戶證明或特困職工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取得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在如東縣人力資源網站上公布。
(四)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重點考查考生適應崗位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采取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2位)。
(五)體檢
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根據考生總成績,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如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體檢不合格或在此期間報考人員雖體檢合格但主動放棄聘用資格的,可按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遞補。
三、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和體檢合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如東縣人力資源網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按照《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由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與其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其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事宜,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執行。
四、政策待遇及崗位管理
被聘用到基層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人員在聘用服務期間,與現有協理員享受同等待遇,并以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確。從起薪之月起,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統一為聘用人員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繳費,個人繳納部分由本人承擔。在勞動合同期內,其檔案、人事關系等統一由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代理,黨、團關系轉至服務單位。合格聘用人員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期間,必須自覺服從用人單位的領導和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年終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其獎懲的重要依據。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六、本《簡章》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0513-84513575(如東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0513-84533800。
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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