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江蘇省公務員報名學歷的問題
答: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方可報名。
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律專業職位(不含司法警察、法醫等職位)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含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方式取得的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
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考生,其第二學位的專業可用于報考相應專業要求的職位。
2014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