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常熟市環境保護局委托常熟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公開招聘下屬事業單位編外輔助人員2名。
一、招聘條件
1.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且戶籍在本市的社會在職人員(畢業后未派遣的、戶籍仍保留在常熟高校的外市籍生源不視為具有常熟戶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含)以上學歷,專業要求:環境保護類、化學工程類專業;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不良記錄;
4.身體健康,具有擬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以及其它資格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回避的有關規定(參照)。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2014年2月27日至3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常熟市珠江路222號底樓,常熟市人力資源市場13號窗口進行現場簡歷投遞,雙休日不接受報名)。
三、報名時提供資料
1.報名登記表1份;
2.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
四、招聘程序
根據報名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通知符合條件人員進入考試等相關程序。
1.筆試:報名人數超過招聘計劃數3倍的進行筆試,否則直接進入面試。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測試一門。筆試不指定復習材料。
2.面試: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計劃數不超過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面試成績為百分制,設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分數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
3.根據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均采用百分制計算),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高分者),并實行一次性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4.因體檢、考核或政審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缺額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遞補人員的面試成績須在60分及以上。
五、聘用方式
1.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后,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與常熟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實行人才派遣用工形式,派遣到常熟市環境監測站工作。
2.受聘人員的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3.首次聘用期限為兩年,合同期滿且考核為合格以上者,可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續簽勞動合同。
六、薪酬待遇
按國家相關規定繳納各類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扣除。薪酬年收入不低于3萬元。
七、其他事項
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條件如實申報,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一經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則取消應聘資格,責任自負。報名者一旦被錄用,須按規定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
八、本簡章由常熟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52814642、52805353
常熟市環境保護局
常熟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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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環境保護局編外輔助人員招聘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常熟人才網,最近更新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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