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衛生部醫政司關于建議修改高等學校入學體檢有關規定的函》(衛醫政管便函〔2010〕76號)的建議要求,現將“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通知如下:
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簡稱轉氨酶)超過參考值上限指標2倍以上者(含2倍),應當進行B超復查。B超復查診斷肝部彌漫性病變者(脂肪肝除外),體檢結論為不合格。
請將本通知轉發至本地區所有普通高等學校和研究生招生單位。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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