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體能測評如何進行?
答:報考公安機關、監獄、戒毒所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網上報名,由各招考單位電話通知考生或網上公告參加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和要求。體能測評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司法廳、自治區高級法院、自治區檢察院統一組織。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確定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男子組體能測評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女子組體能測評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體能測評合格者,由體能測評組織單位發給體能測評合格證,考生憑合格證才能通過資格初審,確認報考資格;體能測評不合格者,可在報名截止之前改報其他非警察類職位。
報考自治區公安廳DNA檢驗鑒定職位、公安系統法醫職位和監獄獄醫、獄內偵查、戒毒所獄醫職位的考生,不參加體能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