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有關高等職業院校: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方案(試行)的通知》(皖教辦〔2014〕2號)精神,按照學校自愿申報、專家審核、社會公示的程序,我省確定蕪湖職業技術學院等67所高職院校參加2014年安徽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為保證該項工作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深化職業院校升學考試制度改革,實施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目的是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職業院校與應用型本科高校立交互通、高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推進我省現有部分考試模式的整合與系統設計,逐步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職業院??荚囌猩贫?,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必須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有利于構建應用型高等教育體系和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有利于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有利于選拔、培養、造就卓越應用型人才為宗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試點院校要認真學習研究新試點方案,尤其是面向中職招生政策的變化和要求,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試點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試點院校要成立由院校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任副組長,招生、教務、紀檢監察、后勤、安全保衛等有關部門共同參加的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項具體工作。試點院校要秉著對考生、社會、學校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履行職責與承諾,積極穩妥地推進自主招生改革的各項工作。
二、周密部署,確保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1.招生專業(類)及計劃。2014年全省共安排67所高職院校535個專業(類)參加自主招生改革試點,自主招生計劃34190人,具體安排見附件。其中,面向中職招生計劃單列,未完成的單列計劃不得轉入普通高考招生。
2.生源對象。2014年開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高職院校生源范圍為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包括具有高中階段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試點期間,國家示范(骨干)高等職業院校、市屬高等職業院校、行業企業和民辦高等職業院校根據辦學特色和定位,可分別側重招收學有所長或有技能特長的普通高中學生、中職學生、在職職工和退役士兵等。
3.招生方案與實施。各試點院校要認真貫徹落實2014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會議精神和具體要求。42所繼續開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院校要認真總結以往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同時結合新試點方案的變化和要求進一步修訂、完善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新參加試點院校要認真學習新試點方案,積極調研論證,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要求,結合2014年安徽省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會議專家反饋意見,切實制定好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各試點院校的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均須于2014年3月17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兩份分別報省教育廳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核準備案后,方可向社會公布。各試點院校要根據專業要求、針對不同生源的特點以及就業需求,研究制定相應的自主招生政策和考試(測試)辦法。對中職學生可參考《2013年安徽省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綱要》,實行知識加技能的考試(測試)辦法;對普通高中畢業生可實行以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基礎的考試(測試)辦法;對其他各類報考人員,可結合其自身實際和學校辦學特點,合理確定考試(測試)方法。招生章程是開展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各試點院校要重視招生章程的制定工作,要規范、全面、明確地公布本校報考條件、文化考試科目、技能測試或面試辦法、錄取規則、咨詢方式、監督機制、申訴渠道等方面內容,表述要準確、規范、清晰,避免產生歧義或誤導考生;報考條件必須依據招生相關規定設置,除專業或行業有明確限入規定外,不得設置性別、民族、身高等歧視性條款。要明確在技能大賽、創新實踐中成績突出,以及有學科、技能特長和體育藝術特長的考生應享受的相應優錄辦法。報名、考試(測試)和錄取等工作要嚴格按照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執行。考生須進行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憑考生號選擇一所試點高校參加招生考試(測試)。報名考試工作要做好與本科院校面向中職對口招生考試的銜接。擬錄取學生名單須在本校網站公示一周后,于2014年5月15日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
三、嚴明招生紀律,確保自主招生公平、公正、公開
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重要內容,關系著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尤其今年是新試點方案出臺后首次開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規模大、院校多、影響重大,各試點院校要高度重視,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考試招生政策和規定。
1.規范運行。各試點院校要穩步推進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各項工作,集體研究決定考試(測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骨干教師參加招生的報名、考試(測試)和錄取等工作,并提前培訓,明確工作任務和責任。加強自我監督,做好命題、組考、評卷、考場考務管理等相關工作,并確保試卷安全。強化自我約束,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本校者不得參與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嚴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高校舉辦升學考試考前輔導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號)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與自主招生試點掛鉤的輔導班、補習班,努力營造良好氛圍。自主招生收取有關費用,其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必須報物價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加大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管力度,對招生錄取工作要全程監督,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招生紀律的行為。認真執行教育部“陽光工程”要求,建立切實有效機制保證招生管理嚴格規范、招生運行公開透明、監督保障嚴明有力、考生服務方便快捷。
各有關高中階段學校要及時、準確、積極地宣傳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政策,落實考生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嚴禁學校和個人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
2.嚴明紀律。試點院校要嚴格執行招生章程并認真履行承諾和職責。對違反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和承諾、造成重大或惡劣影響的試點院校,取消其下一年度自主招生改革試點資格,并按照《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教監〔2005〕4號)等有關規定追究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堅決糾正和查處高職院校自主招生中有償招生、買賣生源、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失職瀆職、考試違規等行為,對違規的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予以嚴肅處理。
四、統籌推進,確保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順利完成
1.強化宣傳,積極引導。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要積極主動指導高中階段學校開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的宣傳、組織報名和參考工作。各試點院校要充分利用媒體積極進行招生宣傳,應在校園網主頁顯著位置開辟自主招生專欄,宣傳自主招生政策,發布自主招生章程,發布本校自主招生問答等。
2.精心組織,穩步推進。各試點院校要加強與省教育廳有關處室和單位的溝通銜接,強化與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院校的互動合作。要切實按照招生章程和工作方案有序組織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扎扎實實推進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實施。
3.合作培養,分類實施。各試點院校要根據招生對象和專業的不同以及就業需求,分別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實行單獨編班培養。要在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強化校企合作,邀請企業深度參與,共同制定教學計劃,共同確定課程,共同安排實習實訓等。
4.加強督查,確保完成。自主招生是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的一項重要舉措,各試點院校要認真負責,切實履行各項承諾。各試點院校自主招生期間,省教育廳將派出巡視員進行巡視,指導和督促各試點院校做好自主招生的各項工作。6月底前,各試點院校要完成對本校2014年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總結。省教育廳將對各試點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包括各校自主招生工作和人才培養工作。
安徽省教育廳
2014年3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2014年安徽省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院校專業(類)和計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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