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公告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2014年第1號公告及浙江省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2014年第16號公告的規定,現將我市2014年醫師資格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部分。2014年醫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登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網上報名”,網址:www.nmec.org.cn),具體時間為2014年3月3日9時—3月17日24時,考生根據試用期醫療機構所在考點自行上網報名,不得跨考點報名。
金華考點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縣(市、區)報名點自行決定,請考生咨詢各報名點。市直報名點現場確認時間為2014年4月1日~10日(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金華考點各報名點為:市直、婺城、金東、東陽、蘭溪、義烏、永康、磐安、浦江、武義。
各報名點咨詢電話:
市直 89103980 婺城 82487089
金東 82176689 東陽 86655686
蘭溪 88887543 義烏 85258139
永康 87101649 磐安 84661751
浦江 89386920 武義 87668399
二、報名條件
(一)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有關規定及考試相關信息,各考點和考生可登錄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醫政醫管”的“醫療機構與醫師”欄目下查詢,國家衛生計生委網址:www.nhfpc.gov.cn;或者登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查詢,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址:www.nmec.org.cn。
(二)報考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考生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在鄉鎮衛生院(含鄉鎮衛生院派出機構,下同)工作但無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2.符合《執業醫師法》和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有關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的要求;
3.所在鄉鎮衛生院無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數量不能滿足工作需要;
4.2010年8月31日前進入鄉鎮衛生院的在編人員;或在2010年8月31日前已與該鄉鎮衛生院簽訂勞動合同,由該鄉鎮衛生院繳納養老保險金;
5.取得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保證在該鄉鎮衛生院執業至少5年。
報考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全國統一醫師資格考試。
三、提交材料
(一)報考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專及以上學歷需同時提交2014年3月18日后出具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考生需同時提交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無學位證書者需提交學校證明,證明格式請在浙江省衛生計生委網站下載);
4.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證明;
5.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張(需露眉露耳,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一致);
6.對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申報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考核合格證明。
(二)報考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
2.浙江省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貼有照片);
3.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該鄉鎮衛生院現有執業(助理)醫師具體數量及其執業(助理)醫師數量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證明材料;
4.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為所在鄉鎮衛生院在編人員證明;或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與所在鄉鎮衛生院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工資單。所在鄉鎮衛生院為該考生繳納養老保險金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考生與所在鄉鎮衛生院簽訂的獲得“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保證在該鄉鎮衛生院執業至少5年的承諾書原件;
6.考生與所在鄉鎮衛生院簽訂的知情同意書原件;
7.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8.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專及以上學歷需同時提交2014年3月18日后出具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考生需同時提交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無學位證書者需提交學校證明,證明格式請在浙江省衛生計生委網站下載);
9.所在鄉鎮衛生院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10.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張(需露眉露耳,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一致)。
四、考試范圍
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以及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學綜合筆試仍啟用《醫師資格考試大綱(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及中醫類別)2013年版》。
五、考試時間
(一)實踐技能考試時間:2014年7月1日至7月15日。具體時間以考生準考證的時間為準。
(二)醫學綜合筆試時間: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14年9月13日、14日兩天,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6時30分。
執業助理醫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14年9月13日一天,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6時30分。
六、考試收費形式及標準
(一)收費形式:
采用網上分段繳費方式進行。即考生現場確認后即可在網上繳納報名費和實踐技能考試費,繳費時間為3月26日至4月15日;實踐技能考試成績公布且成績合格者,再網上繳納醫學綜合筆試費,繳費時間為7月21日至8月10日。
(二)收費標準:
根據浙價費〔2012〕207號文件規定,收取報名費10元/人;實踐技能考試費臨床、公共衛生、中醫類別考試費180元/人,口腔類別考試費200元/人;執業醫師醫學綜合筆試費200元/人,執業助理醫師醫學綜合筆試費120元/人。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考試費用按照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標準收取。
七、注意事項
(一)請考生網上報名時仔細核對個人的報考信息。如因個人信息填報錯誤引起的各種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現場確認主要是對已經網上報名的考生進行資料審核,原則上不接受補報名。請廣大考生注意安排好報名時間,盡早網上報名。
(三)今年考生將在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不再由考點打印發放。實踐技能考試考生準考證打印起止時間為6月10日至6月30日,醫學綜合筆試打印起止時間為9月1日至9月12日。
(四)報考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網上報名時應當在報考類別中選擇“臨床鄉鎮執業助理醫師”或“中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報考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需向所在鄉鎮衛生院遞交資格審查材料,由鄉鎮衛生院組織本單位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考點不接收個人遞交報名材料。
金華市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考點辦公室
二○一四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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