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湖北省公務員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答:你好!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市、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含市、州及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高校畢業生在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