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公布施行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于2014年3月18日由國家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并公布施行。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有關規定,結合近年來報名資格規定實施過程中的一些情況,經廣泛征求衛生計生、教育、中醫和軍隊系統相關部門意見,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基礎上修訂形成的。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共9條,對試用機構、試用期考核證明、報名有效身份證件、報考類別和學歷審核進行具體界定,增加了操作性,分類更加合理,條理更加清晰。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的核心內容是學歷審核,將2006版中散在各條目中的學歷審核內容進行了歸并,按研究生、本科、高職(專科)、中職以及成人教育、西醫學習中醫、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國外學歷等內容分別列款表述。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對于和以前政策有調整變化的條款設定了政策執行的時間緩沖,確保既規范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又保持政策的連續性。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的公布將對指導各地做好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嚴格醫師資格準入,提高醫師隊伍素質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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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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