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主管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宏觀調控、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政府工作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衢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委屬單位決定在全市范圍公開擇優選調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
1.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重點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重點項目前期工作辦公室、市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選調公務員2名;
2.衢州市發展規劃院(財政定額補助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范圍
1.公務員選調范圍:全市行政機關(含鄉鎮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未滿、鄉鎮選任制公務員未滿服務年限的除外)。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調范圍:全市范圍內具有定額及以上事業單位身份的人員(新錄用試用期未滿的除外)。
三、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分析和處理問題以及文字綜合、口頭表達等能力,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甘于奉獻;
(二)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現任科級干部或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4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身體健康;
(四)政策理論功底扎實,熟悉經濟工作,綜合文字水平高(須有2年以上相關經濟工作或從事綜合文字工作經歷);
(五)報考公務員的應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身份工作經歷,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應具有2年以上事業單位相應身份工作經歷,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正在從事涉及國家安全或重要機密工作的;年度考核有不稱職等次的;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有其他影響任職使用問題的。
四、選調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錄用等程序進行選調。
(一)發布信息。2014年3月21日前,通過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網(網址:www.qzrcw.com)、衢州發展在線(網址:http://www.qz001.gov.cn/jpm/)衢州市公文交換閱辦系統等向社會發布選調信息。
(二)組織報名。報名時間:2014年3月28日至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報名地點:市發改委辦公室(人事處)(市區荷三路28號,市政府南區大院一號樓三樓)。聯系人:祝偉清,劉紅飛,聯系電話:0570-3085539、0570-3025036。報名需帶材料:《衢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委屬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可在網上下載填寫完成),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工作時間、工作經歷、年度考核結果證明,一吋免冠近照3張等(其中報考公務員崗位的需要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報考事業單位的需要提供單位性質證明)。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事業單位報考人員,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定,應聘相應崗位的人員,若不愿高職低聘的,不得參加報考。
(三)條件比選。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報考者填寫的《衢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委屬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和提供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對報名人選工作經歷、工作實績、學歷、年齡等進行綜合比選,確定相對合適的人選參加筆試,并發放《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2014年4月3日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人事處)領取。
本次選調按1:3比例開考,如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不足1:3比例的,將相對核減指標。
(四)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14年4月7日。
(五)面試。筆試結束后,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劃定最低分數線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同意后,按選調職位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入圍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面試按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
(六)考察。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百分制總分(考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并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職位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進入考察人員須在5個工作日內提供所在單位同意考察、選調的書面證明,逾期未提交的,視作放棄考察選調資格。入圍人員放棄考察選調資格后,該職位可按考試總成績依次替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全面考察,并聽取單位意見。
(七)體檢。
1.考察結束后,經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委集體討論,擇優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在紀檢監察人員的監督下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統一組織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3.參加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4.參加體檢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選調資格。參加體檢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可在考察合格人員中按照市發改委黨委研究確定的擇優排序依次替補。
(八)錄用和公示。
體檢結束后,對擬選調對象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對錄用前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并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
五、有關要求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過程中只能出現一次資格替補。
本次公開選調過程的每個環節,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自覺接受考試對象、紀檢組織人事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肅紀律、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確保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
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衢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4年3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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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委屬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最近更新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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