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網上報名后持報名材料到濱州職業學院2號實訓樓1樓集中審核、確認報名資格。我市考生集中審核、確定報名信息時間為2014年3月31日-4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每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一)本科學歷報考執業醫師者提交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1份;
(5)《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6)本科畢業生報名,如果本科學歷為專升本的,須同時提交??飘厴I證原件。
(二)大專學歷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報考執業醫師者提交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5)《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連續從事執業助理醫師工作滿兩年以上的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大專學歷未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報考執業醫師者提交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5) 個人檔案中的《轉正定級表》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主辦人簽字) 1份;
(6)連續從事工作滿兩年以上的《單位年度考核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中專學歷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報考執業醫師者提交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5)《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連續從事執業助理醫師工作滿五年以上的單位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五)中專學歷取得醫士任職資格的報考執業醫師提交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5)個人檔案中的《轉正定級表》復印件 (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主辦人簽字) 1份;
(6)連續從事執業助理醫師工作滿五年以上的《單位年度考核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7)《醫士職務任職資格證》(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復印件1份。
(六)大專、中專學歷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者提交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1份;
(5)《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七)研究生報考執業醫師
畢業當年報考的(建議考生在院校所在地報考)提交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研究生院證明1份;
(4)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研究生院開具的臨床實踐訓練經歷滿一年證明1份
(6)畢業當年研究生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承諾書(附件2)
已畢業報考的提交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臨床實踐訓練經歷滿一年證明1份
長學制在學期間報考的提交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科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4)研究生院開具的臨床實踐訓練經歷滿一年證明1份;
(5)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八)持外省醫學院校畢業證書的考生在濱州考點報名的考生(試用期單位在濱州),請在教育部門指定的教育學歷查詢網站查詢并將頁面打印,否則因此而延誤報考的,由考生自負。
(九)畢業證書丟失的必須提供學校所屬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明書,證明必須含考生本人照片,內容至少涵蓋:入學年份、畢業年份、學歷、所學專業、學制并加蓋相應鋼印和公章,同時還需提交學籍檔案、入學花名冊等證明材料。
以上表格及證件復印件均用A4打印紙,所有材料不裝訂。現場確認報名信息必須由考生本人到報名現場辦理。
(十)鄉鎮執業助理醫師報考有關事宜
報考對象: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對象所在單位應為執業(助理)醫師數量不能滿足需求,且通過年度醫師資格考試和醫師招募、定向培養等方式不能有效解決的鄉鎮衛生院。參加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對象,是符合條件的鄉鎮衛生院中具備《執業醫師法》規定的報名條件,在崗行醫但無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考試過程單獨命題,考試合格者發給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進行執業注冊,并限定在鄉鎮衛生院執業。
參加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2013年8月31日前進入鄉鎮衛生院。
2、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3、所在鄉鎮衛生院無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數量不能滿足工作需要。
4、已與該鄉鎮衛生院簽訂合同,保證獲取資格后在該鄉鎮衛生院執業至少5年。
報考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全國統一醫師資格考試。
報名及資格審核:報考人員應向其執業的鄉鎮衛生院所在地考點報考。先網上報名,然后進行現場審核。現場審核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
2、考生所在鄉鎮衛生院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該鄉鎮衛生院現有執業(助理)醫師具體數量及其執業(助理)醫師數量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證明材料;
3、考生與所在鄉鎮衛生院簽訂的包括保證獲取“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在該鄉鎮衛生院執業至少5年的合同(交復印件,鄉鎮衛生院公章);
4、考生與所在鄉鎮衛生院簽訂的知情同意書復印件(加蓋該衛生院公章);
5、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考點驗證原件);
6、畢業證原件;
7、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報考鄉鎮執業助理醫師的考生由所在鄉鎮衛生院統一報名,不接受個人報名。
(十一)現役軍人考生和公共衛生類別考生
根據省考區安排,本年度現役軍人報考醫師資格考試山東考區的考生現場審核資料、考試都到濟南考點,具體事項請登陸:濟南衛生人才網(http://www.jnhhr.cn/)。
公共衛生類別考生統一到省直考點確認(3月28日-3月31日),報名條件、提交材料、考生須知請登陸山東醫學考試網(www.sdyxks.org)。
(十二)考試費用:
臨床類、公衛類、中醫類實踐技能考試考務費為260元/人;口腔類為290元/人。
更多信息請查看醫學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