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保證蕪湖市二級建造師整體執業水平,更好地為我市社會經濟建設發展服務,經研究,現就蕪湖市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明確如下:
一、蕪湖市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按安徽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的標準執行。
二、原市人事局《關于調整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通知》(蕪人職[2009]12號)停止執行。
三、按原市人事局《關于調整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通知》(蕪人職[2009]12號)標準報考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且有科目通過的人員,成績有效滾動時間截止為2014年12月底。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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