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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對內對外電視新聞宣傳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并報請縣政府同意,決定為縣廣播電視臺公開選調3名記者。
一、選調職位
縣廣播電視臺記者3名。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縣內各級黨政群機關、財政全額拔款事業單位中具有國民教育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的在職干部。我縣為鎮事業單位新招聘的人員,試用期未滿的不能報名。
(二)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和溝通能力,具備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文化知識和理論水平。
2、熱愛新聞工作,有較強的責任感和奉獻精神,工作認真細致,務實勤奮,愛崗敬業。
3、近三年來未受到任何處分或責任追究,無不良社會反映。
4、男女不限,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5、有從事新聞宣傳報道一年以上工作經歷或有《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資格考試合格證》和中共黨員者優先。
三、選調程序和步驟
(一)公告。印發《嵐皋縣公開選調縣廣播電視臺記者簡章》,并于4月23日前在嵐皋縣政府網、嵐皋縣人事網和嵐皋縣電視臺等新聞媒體發布。
(二)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經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于4月24日至5月9日在縣文廣局辦公室報名(聯系電話 2521972)。報名人員應填寫《嵐皋縣公開選調縣廣播電視臺記者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表》,提供本人身份證或戶口薄、畢業證和能證明本人符合報考條件的有效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單位介紹信,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報考人員必須提供本人真實準確信息,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選調資格。
(三)資格審查。5月12日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提請縣公開選調縣廣播電視臺記者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四)選調方式。對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達到規定的公開選調比例要求的,實行考試與考察的方式進行;對達不到規定的公開選調比例要求的,實行考核與考察的方式進行,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五)考察。在一定范圍內采取民主測評、走訪座談、個別談話等形式考察報考人員適應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情況。
(六)選調
根據考試、考核和考察結果,經縣公開選調縣廣播電視臺記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提出建議名單,報縣公開選調縣廣播電視臺記者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選調人員,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公示無反映的安排到縣廣播電視臺工作。選調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四、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公開選調工作的領導,成立由縣政府副縣長吳世珍同志為組長,人社、文廣、編制、財政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公開選調縣廣播電視臺記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組織實施本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文廣局),具體負責簡章發布、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察及其他相關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監督,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工作程序和標準,確保公開選調工作有序進行。
五、本簡章由縣公開選調縣廣播電視臺記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嵐皋縣公開選調縣廣播電視臺記者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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