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依法治招”,實施“陽光招生”,做好學校2014年“專升本”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貴州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概況
辦學性質:公辦 學校代碼:10663
辦學層次:研究生、本科、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校地址:寶山校區—貴州省貴陽市云巖區寶山北路116號
白云校區—貴州省貴陽市白云區白云北路397號
花溪校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花溪大學城貴州師范大學
第二條 招生計劃 我校2014年“專升本”分專業計劃詳見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條 錄取規則 按照省招生委員會和省招生考試中心有關文件精神要求,報考我校“專升本”的考生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雙上線的條件下按文化課統考成績和專業課考試成績相加計入總分,德、智、體全面衡量,按各專業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
第四條 身體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五條 收費及標準 按貴州省物價局、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教育廳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項目及收費標準執行。
第六條 獎學金、助學金政策 我校設有下列各項獎學金、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專業獎學金、社會捐資設立的獎助學金(如華藏獎學金、鄧廷琮教育基金等),建立以助學貸款為主的獎、貸、勤、減、免、補資助體系。
第七條 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長和校內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招生與就業指導處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下設招生辦公室。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八條 畢業與學位 我校錄取的本科生按學校學分制管理規定修完該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達到學校規定學分和教學要求的,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師范大學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九條 復查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條 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51-6701855 6701964 監督電話:0851-6702772
地 址:貴州省貴陽市寶山北路116號 郵 編:550001
網 址:http://www.gznu.edu.cn E-mail:zjc@gz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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