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市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測試者范圍和測試地點
測試者范圍: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
測試地點: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申請人到網報所屬旗市區教育局確定的測試地點參加測試。高中、中職教師資格申請人到呼倫貝爾市教育局指定地點參加測試。
二、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
1.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2.符合國家規定的學歷要求;
3.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自治區規定的標準;
4.身體檢查合格;
5.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
三、測試報名
申請人網上申報成功后,填寫《呼倫貝爾市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和素質測試申報表》(附件),于5月14日前,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申請人上報到所屬旗市區教育局。高中、中職教師資格申請人上報到呼倫貝爾市教育局。
三、測試的項目及分值
(一)面試(40分)。面試內容現場抽簽,主要從職業道德、語言表達與思維、寫字、儀態儀表等四個方面進行評價。
(二)說課(60分)。小學、初中、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說課內容由各旗市區認定機構自行確定;高中教師資格申請人說課內容由呼倫貝爾市認定機構確定。主要從教學目標、教學重點和難點、教學過程等三個方面進行測評。
四、測試方法
1.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測試采用專家組測評法。各認定機構根據申報人員學科需要成立若干評審小組,每組3—5人,對需要面試和說課的申請人進行考察,由各專業專家組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進行現場評價,考察結果由組長簽署評價意見并由專家成員簽名,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批準。
2.各專家組在面試提問、認真聽取申請人員說課的基礎上,按照以下內容(表一、表二)的評分標準給出恰當的評分,并匯總出測試結果;
3.測試完成后專家組成員要在《呼倫貝爾市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打分表》上簽字,對測試結果負責,測試結果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五、程序和要求
1.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工作進程確定不同學科測試時間,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要保證網上報名提供的手機處于開機狀態;
2.申請人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面試和說課,時間不超過25分鐘,其中面試5分鐘,說課20分鐘;
3.報到時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心學合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證、體檢表原件及復印件。面試、說課結束后,測試結果經認定機構審核核準后,向測試合格人員頒發《呼倫貝爾市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合格證》。
六、面試及說課評分標準(按《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要求執行)
表一:
內蒙古自治區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面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詳見附件
表二:
內蒙古自治區教師資格申請人員說課內容及評分標準
詳見附件
說明:
1.“說課”是對已制定或正在制定的教學方案所作的說明,應闡明教學方案的主要問題,如教學目的要求、教學重難點確定、教學方法選擇、教學步驟安排、教學活動設計等的依據和作用。“說課”不面對學生進行,也不是課堂教學。
2.教學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課題
(二)教學目標(教學的目的要求)
(三)教學重點和難點
(四)教學時間(即需要課時數)
(五)教學準備(包括教具、學具、實物、掛圖、模型、多媒體軟件等準備)
(六)教學過程(即表述出教學的全過程,一般是按教學環節的時間順序分段表述,每個教學環節的主要教學步驟,教學活動和教學方法)
(七)板書設計
呼倫貝爾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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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申報表.doc》來源于呼倫貝爾市教育信息網絡管理中心網,最近更新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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