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在校紀委全程監督下,閱卷和查卷工作已全部結束,根據皖招考【2014】5號文件要求和我校“專升本”招生簡章中錄取規則規定,考生單科成績達到60分(含60分)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兩門考試科目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F將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公布如下: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數 | 擬錄取人數 | 單科最低控制線 | 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50 | 35 | 60 | 130 |
學前教育(師范) | 50 | 50 | 60 | 186.33 |
紀委、監察處聯系電話:0551-62158025
招生辦聯系電話:0551-62158118
合肥學院招生辦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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