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4年天津市支醫三支一扶大學生有何特殊政策?
答:從2010年起,對支醫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實行以下優惠政策:
(一)自2010年起,到基層醫療機構服務的醫學專業“三支一扶”大學生,兩年服務期的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單位為本地區二級以上醫院或醫療水平最高的鄉鎮衛生院。
(二)試用單位為其安排合適的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并確定年資較高、臨床經驗豐富的執業醫師指導他們開展臨床工作,提高他們的臨床知識和技能。
(三)支醫“三支一扶”大學生試用期間,執行“三支一扶”計劃有關管理規定,享受“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各項福利待遇。
(四)支醫“三支一扶”大學生試用期滿后,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應幫助他們辦理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有關手續,確保他們能夠順利參加考試,為他們到基層醫療機構獨立開展臨床醫療活動創造條件。
(五)支醫“三支一扶”大學生試用期滿后,安排到招募時報考的基層醫療機構開展支醫服務。未通過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仍安排到招募時報考的基層醫療機構開展支醫服務,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應幫助他們辦理參加第二次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