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門類: 藝術學
專 業 類: 音樂與舞蹈學類類
專業名稱: 音樂表演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備音樂表演(演唱、演奏)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在專業文藝表演團體、文化館站、中小學從事音樂表演、教學的應用型人才,并為本專業的進一步深造打下基礎。
培養要求:
本專業學生按聲樂演唱、鍵盤、民族樂器、管弦樂器演奏以及指揮等不同專業方向,主要學習與音樂表演相關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接受音樂表演專業方向方面的基本訓練,掌握其相應專業方向所規定的在音樂表演方面的基本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握音樂表演學科以及音樂學、作曲技術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2.掌握一門及以上的音樂演奏或演唱技術;
3.具有獨立研習、分析音樂作品,并在表演中進行二度創作的基本能力;
4.熟悉黨和國家對于文藝領域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5.了解相關音樂表演的理論前沿、發展動態以及行業需求;
6.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維能力。
主干學科:
音樂與舞蹈學。
核心課程:
按不同專業方向,分別為聲樂演唱,鍵盤、民族樂器、管弦樂器演奏以及指揮,以及重唱、合唱或重奏、合奏;鋼琴、樂理、視唱練耳;中西音樂史、中國傳統音樂理論、論文寫作、和聲、復調、曲式。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在校并到相關文藝團體和社會參加音樂表演實踐以及田野采風等。
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藝術學學士。
就業方向:
專業文藝團體、藝術院校等相關部門、機構音樂表演、教學、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交響樂團、歌劇院、歌舞團、合唱團、綜合性文工團等單位音樂表演工作;藝術類及普通大中專院校音樂教育工作;社會科學類文化部門、藝術館站、文化館站音樂研究工作;部隊、企事業單位音樂文化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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