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制四年,授教育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學前教育專業知識,能在托幼機構從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師,學前教育行政人員以及其他有關機構的教學、研究人才。
培養要求:牢固地掌握本專業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學科理論的結構體系,了解專業學科的新成就和發展趨勢;受到幼兒教育技能的基本訓練,具有在托幼機構進行保育、教育和研究的能力;掌握教育學科的基本理論知識和技能,懂得教育規律;具有廣博的科學文化知識和社會調查、科研寫作、組織活動的能力。
主要課程:學前教育學、學前心理學、學前教育史、學前衛生學、心理學原理、教育學原理、現代教育技術、教育科研方法、幼兒園管理、幼兒心理測驗、聲樂、琴法、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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