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財會〔2014〕16號
楚雄州財政局關于2014年上半年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財政局,州級各單位,中央、省屬駐楚各單位:
根據《云南省會計考辦關于2014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云財會考〔2014〕5號)精神,現將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 100 | 50 |
會計基礎 | 100 | 50 |
初級會計電算化 | 100 | 50 |
二、請各縣市財政局在收到考試成績的數據后,及時將考 試成績、合格標準在相關媒體上進行公布,并按規定做好發放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考試后期工作。
三、根據《云南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云財會〔2013〕47號)規定,考試通過人員在考試結果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持相關材料到屬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其中:在楚雄州本級報名點報考的合格人員到楚雄州政務服務中心州財政局窗口辦理。分數查詢電話:16897730,查詢網址:www.ynf.gov.cn。
楚雄州財政局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