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省招辦對社會公布了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詳見省招委[2014]2號文件)。我省2014年的招生政策在保持總體穩定的前提下,積極推進招生改革,切實規范招生管理,深入實施陽光工程,著力優化招生考試服務,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招生政策規定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進一步降低考生填報志愿風險,本科全部實行平行志愿
1.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理工類和文史類實行平行志愿。第一、二、三批本科均設6個平行的院校志愿。
實行平行志愿后,第三批本科投檔錄取前,三本院校不再聯系考生確定就讀意向。
2.藝術本科(二)和藝術本科(三)的美術類專業以及藝術本科(三)實行校際聯考的非美術類專業實行平行志愿,可以填報5所院校平行志愿。藝術本科(一)所有志愿、藝術本科(二)校考專業和藝術高職高專仍實行傳統志愿,考生可填報兩個志愿,每個志愿填報1所院校。藝術本科(三)??紝I設一個院校志愿,考生可以填報1所院校志愿。
3.體育類本科實行平行志愿。體育類本科設6個平行的院校志愿,體育專科志愿結構不變。從2014年起,武漢體育學院和武漢體育學院科技學院不再自行單獨組織體育專業的術科考試,學校使用全省統測體育專業術科成績。同時,武漢體育學院安排本校體育類本科計劃的30%錄取全省體育專業統測術科成績優秀的考生。
4.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院校的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實行平行志愿。2014年第一批、第二批本科貧困地區專項計劃采取“6+3”志愿結構,符合條件的貧困地區考生在“6”中既可以填報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志愿,也可以填報非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志愿;在“3”中只能填報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志愿。
二、實施農村考生專項計劃招生,提高農村學生升入重點大學的比例
根據教育部《關于關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2號)文件要求,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經教育部批準實行自主選拔試點的高校,要安排不低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主要選拔邊遠、貧困、民族地區縣及縣以下中學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考生”。同時,我省安排在一本招生的省屬本科院校部分計劃實施農村專項計劃。
第一批本科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經教育部批準實行自主選拔試點高校的農村考生專項計劃,志愿填報和招生錄取辦法與自主選拔一樣。
省屬院校農村專項計劃的生源范圍是:國家確定的28個地區和省確定的通山縣、通城縣、崇陽縣等3個地區的高中階段具有在當地中學連續三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的農村戶籍考生。填報志愿和招生錄取辦法與第一批本科貧困地區專項計劃一樣。
三、建立健全逐步提高招收貧困地區學生比例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擴大省屬院校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招生規模
2013年我省10所二本省屬院校安排了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每所院校40個,全省共400個,計劃全部完成。2014年每所院校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增加到60個,全省增加到600個。自2014年起,按貧困地區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可自行決定入學時是否遷轉戶口,在校學習期間可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申請調整專業。
四、調整高水平運動員專項統測合格標準劃線辦法,加大公示力度
2014年調整高水平運動員專項統測合格標準劃線辦法,各項目只劃一條專項統測合格線,不再劃兩條合格線即基本合格線和特別優秀合格線(打“*”)。達到全省專項統測合格線的考生,其錄取的文化成績標準由招生院校確定(二本線或二本線的65%)。高水平運動員等特殊類型招生信息要全面公示,公示的考生資格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資格條件、測試項目、測試成績、合格標準、文化錄取標準和擬錄高校及專業等。
五、提高招生錄取精細化管理,對本科批次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少數特殊專業統一實施分類投檔錄取
考慮到中外合作辦學等高收費專業和部分院校少數專業的特殊性和平行志愿投檔規則要求,為最大限度保護考生利益,2014年對本科層次的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以及具有辦學特色、但報考考生較少、經院校申請同意的特殊專業采取分類投檔辦法。平行志愿批量投檔時,對這些專業只投填報了該專業志愿的考生檔案。采取分類投檔的本科專業的錄取分數線可以低于本校投檔線但不能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線。批量投檔后,這些專業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可以在批次線上、填報了本校其他專業志愿的考生中征求意見錄取。實行分類投檔的專業在考生填報志愿前公布。
六、進一步規范高考加分政策,調整部分優錄加分政策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取得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者,經個人申報,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后,可在高考成績上加10分投檔。
2.符合當年高水平運動員報考條件的考生,在應屆畢業當年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8個運動項目的專項測試,測試成績達到省統一規定標準的,可以在高考成績上加10分投檔。
3.從2014年起,繼續保留烈士子女高考成績可以加20分投檔的優錄政策,取消烈士兄弟姐妹加分政策。
以上調整政策,在2012年已對社會公布,其它優錄加分政策不變。
七、進一步擴大高職單招學校和單招規模,穩步推進中職畢業生招生考試改革
2014年高職單招考試已經結束,擬錄取考生名單正在公示,中職生和普高生單招擬錄取共8550人。全省面向中職生開展單招的高職院校有21所,共61個專業,考試人數8774人,擬錄取6776人;比2013年新增6所學校、32個專業,錄取人數增加了2243人。
4所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共有9個專業面向普高生單招,參加考試的有2803人,擬錄取1794人,比去年增加了764人。
從2015年起,取消傳統的中職畢業生高職統考,中職畢業生升學將主要通過全省技能高考和高職院校單招。
八、加強和完善藝術類招生管理,逐步提高藝術類文化錄取線。
1.擴大全省美術類專業統考使用范圍。從2014年起,全省考生報考包括經教育部批準實行自主劃線的44所院校(含獨立設置的藝術本科院校)在內的在鄂招生院校的美術類專業,必須參加省統一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考。
根據教育部要求,從2015年起我省將對非美術類專業實行全省統考,統考專業類別和相關政策另行公布。
2.調整藝術類部分批次的志愿結構。藝術本科(二)和藝術本科(三)的美術類專業以及藝術本科(三)實行校際聯考的非美術類專業實行平行志愿。
3.嚴格限定按藝術類招生的專業。對于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有關高校若有專業要求,須在招生簡章中明確告知考生應參加的專業考試科類及錄取要求(省級統考涉及的專業,學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
4.嚴格控制藝術類招生規模。湖北省屬院校要進一步優化專業結構,嚴格控制藝術類招生規模,并逐年減少藝術類招生計劃。
5.逐步提高藝術類文化錄取線。根據教育部要求,從2014年起逐步提高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等專業的文化成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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