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簡稱自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任務是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推進在職專業教育和大學后繼續教育,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的規定參加自學考試。目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已成為我國規模最大的開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落實《憲法》“鼓勵自學成才”的一項重要決策,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教育體制改革的重大成果。
歷史沿革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醞釀于20世紀70年代末,創建于20 學士學位證書世紀80年代初。從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先后在京、津、滬三市和遼寧省試點并于1983年在全國推廣至今,已經走過了二十多年。在這二十多年里,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也得到了很快的發展。
1、已具相當規模。目前除臺灣省外,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行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開展了高教自學考試,并輻射到港、澳、臺地區。
2、從中央到地方已經建立了一個比較完善的自學考試工作機構,有了一個自學考試的工作隊伍。
3、加強了法規建設,制定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特別是1988年國務院發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以國家行政法規的形式, 對高教自考的性質、任務、考試機構、開考專業、考試辦法、考籍管理、社會助學、畢業人員的使用與待遇、考試經費、獎勵和 自考畢業證內頁樣處罰等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使高教自學考試制度成為我國一項有法可依的制度。
4、加強了對個人自學、社會助學的指導和監督,推動了社會助學的開展,積極發揮作為教育形式的作用。
5、加強了管理,使考籍、考務、考試標準、命題工作逐步規范、完善,考試研究工作已逐步展開。
6、拓寬了功能。除高教自學考試外,又開展了中專自學考試。此外,還開展了外語單科水平考試、專業證書考試、以及對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學歷予以認定的國家文憑考試的試點,同時也在積極開考面向農村的專業、開展對外合作交流等。
當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已得到比較充分的發展。作為規模大、范圍廣、層次多、功能全、具有完整組織機構體系、統一標準規范系統、協調的管理體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已在我國教育體系中占著重要地位,成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所不能替代的新的高等教育形式。
性質特點
性質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具有雙重性質:既是一種國家考試制度,又是一種新的教育形式。
作為國家考試制度,它由國家建立,由政府考試機構代表國家行使考試權,按照國家規定的目標和標準,面向全體自學考生實施嚴格的國家考試。其考試結果是國家承認的,所取得的畢業證書,是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作為一種新的教育形式,是由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三者緊密結合而組成。國家考試是這種教育形式的核心,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則是教育形式的具體體現。通過國家考試,個人自學、社會助學的成果,得到檢驗和認定,并得到社會的承認。 高教自學考試具有雙重任務:培育和選拔人才。
任務
其主要任務,在國務院發布的《條例》中有明確的規定:通過國家考試, 自考畢業證書外殼
1、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
2、推進在職專業教育和大學后繼續教育;
3、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
4、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特點及質量標準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特點,可歸納為:最大的開放性,廣泛的適應性,極大的靈活性,自學方法和社會助學的多樣性和投資少、效益高、見效快以及以自學、業余為主、工學矛盾小等。如:自學考試面向全國全民乃至整個社會,無入學條件要求,只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報考專業、學習方式、地點不受限制;考一門通過一門,即可取得該門課程的單科合格證書。考試時間、考試次數不受限制,考試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復考,直到合格為止等等。
高教自學考試的質量標準,在總體上與普通高等學校同等學歷層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自學考試每個學科的考試,均屬該科結業考試,及格一門即獲得該科的單科合格證書,完成規定的畢業論文(設計)或其他教育實踐任務,經思想品德鑒定符合要求,即可獲得同層次的畢業證書。符合相應學位條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科畢業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由國務院已授權的主考高等院校授予相應學位。
考試機構
中央考試機構
(一)全國考委。中央有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簡稱全國考委), 負責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二)全國考辦。國家教委設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管理機構。 該機構同時作為全國考委的日常辦事機構。這個機構為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國家教委高教自學考試辦公室、全國考委辦公室(簡稱全國考辦)。
(三)專業委員會和考試研究委員會。全國考委下設13個專業委員會和1個考試研究委員會。其工作由全國考辦主管。
地方考試機構
(一)省考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簡稱省考委)。
(二)省考辦。各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設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機構(簡稱省考辦),同時作為省考委的日常辦事機構。
(三)地市考委。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所轄地區(以下簡稱地區)、市、直轄市的市轄區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簡稱地市考委)。
(四)主考學校。主考學校由省考委遴選專業師資力量較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擔任。任務是參與命題和評卷,負責有關實踐性學習環節的考核,在畢業證書上副署以及辦理省考委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主考學校設高教自學考試辦事機構。主考學校的工作由省考辦主管。
全國考委、省考委、地市考委、專業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在《條例》中都有明確的規定。
自學考試報考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級自學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參加考試。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考生須按有關規定報名。待考生辦理科畢業證書時,必須交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否則,不給辦理科畢業證書。專科在讀的情況也可以報考科,只是領科畢業證的時候必須要有國民教育系列的專科畢業證。
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都是在周六周日。
云南省每年的1、4、10月3次考試,分別在這四個月份的某一個周的周六、周日,安排考試,一天兩場。
自考大考和小考:自考一年有兩個大考,分別是4月和10月,兩個小考,1月和7月,大考各個縣級以上都會有,小考則多數只有市一級才有,大考考的比較全,小考只會考些公共科,可以跨區報名考試。
比如:北京,每年4月和10月的最后兩個周末;山西,每年4月和10月的最后一個周末;山東,1月第一周的周六、周日,4月第二周的周六、周日,7月第一周的周六、周日,10月第四周的周六、周日。重慶每年的1、4、7、10月4次考試,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考試。
2010年1月自考時間為9日、10日,4月自考時間為10日、11日、17日、18日,7月自考試間為2日、3日、4日,10月自考時間為23日、24日、30日、31日。
考試地點
筆試:一般在報名的自考辦所在轄區
實驗、上機類:由主考院校與自考辦協商,一般在所報專業主考院校內的相關專業的系(學院)的實驗室、機房。
自學考試畢業條件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參加畢業審查,辦理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①考完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理論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
②完成該專業所規定的實踐性環節課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績。
③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
④辦理科畢業證書者,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⑤如果是外語專業科(如:英語、日語專業)考生,必須使用所學專業的外語撰寫畢業論文。
中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按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申請辦理畢業證書。
自學考試申請轉考程序
考生因工作調動、畢業分配、戶口遷移等原因,需要到省外或省內其他市參加考試的,必須辦理轉考手續。考生須持《準考證》、《身份證》、《課程合格證》和有關證明,在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以當地自考辦安排為準)到市自考辦辦理轉手續,填寫《考生轉考申請表》。
1、省內轉考:經市自考辦審核同意,打印《轉考登記表》一式兩份(《轉考登記表》包括考生基信息、轉出及轉入城市名稱、合格課程成績)。一份由轉出市自考辦留存,一份密封交人自帶、直接到轉入市自考辦辦理落籍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各市自考辦將轉出考生名冊及轉出信息盤報送省自考辦,省自考辦根據轉考信息下發報名數據庫后,考生才能在轉入地報考,仍使用原準考證。
2、省際轉考:A、轉出:經轉出市自考辦審核同意,開具轉考介紹信,考生憑轉考介紹信、《準考證》、《身份證》、《課程合格證》直接到轉入省自考辦辦理落籍手續。轉出市自考辦在規定時間內將轉往外省的考生基信息及轉往省份等情況上報省自考辦。省自考辦審核后,將考生的考籍檔案以機要函件方式寄往有關省自考辦。B、轉入:由外省轉入我省的考生,憑考證明,真接到轉入市自考辦辦理落籍手續。由轉入市自考辦安排,按新生辦理報名手續,領取準考證號(在我省有準考證的考生,不需辦理新生報名手續,但必須落籍到準考證所在市)。當次考試結束后,市自考辦外省轉入考生的準考證號及基信息報送省自考辦,省自考辦審核后,依據外省轉入的考生檔案將考生的外省合格成績歸入我省在籍成績庫,并將外省合格成績下發給轉入市自考辦。
3、無論是省內轉考,還是省際轉考,各級考辦要嚴格審查考生的轉考手續,無正當理由或考生在違紀停考期間一律不給辦理。在我省受停考處理期間,由外省轉入的成績不給承認。凡不經審查,不辦理轉考手續,擅自以新生名義在異地報考者,按不同的考生報考對待,畢業時不給合檔。
學歷待遇
學歷層次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設專科(基礎科)、科學歷層次(其中包括科和獨立科)。
另有中專層次專業設置由省考委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論證,提出申請,報全國考委審批。
專業文憑
每個專業由全國考委頒布專業考試計劃、課程自學考試大綱,并組織寫或指定自學考試教材。
目前文憑有:專科畢業證書、科畢業證書、專業證書、單科合格證書,還有中專畢業證書。
使用待遇
《條例》中對畢業生的使用及待遇都作了明確的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基礎科)或科畢業證書獲得者,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著用其所學、發揮所長原則,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他們的工作;非在職人員(包括農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部門根據需要,在制和增人指標范圍內有計劃地擇優錄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工資待遇;非在職人員錄用后,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生證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標準執行。 關于中專畢業人員的使用待遇應按《中等專業教育自學考試暫行規定》執行。
招考釋義
自考與其它考試的差別
自考沒有考前學歷的要求,是寬進嚴出,以自學為主,參加國家安排的統一考試,獲得專科科學歷,自考學歷國家承認,全國通用,許多的歐美國家也承認中國的自考學歷。目前,各種各樣的獲取學歷途徑令人眼花繚亂:成考、自考、電大、網絡教育…… 到底何種考試才最適合自己呢,這是每個求學者都迫切需要了解的問題。只有徹底了解他們之間的不同之處,才能使自己在各種考試間游刃有余。
自考、成考及電大、網絡教育(遠程教育)的區別
a、 辦學主體不同: 各大學都有相應的成人教育學院或繼續教育學院、網絡教育學院,所以成人高考和網絡教育的辦學主體一般為高等學校,但目前也有一些成教是社會力量辦學的。自考嚴格來說是沒有辦學主體的,完全靠個人自學。目前出現了短線自考,短線自考的辦學主體一般為個人或民間機構,也有一些是由各大學辦的,但一般都是打著大學的旗號而已。電大則是由當地廣播電視大學辦學。
b、 招生對象不同: 我國成人教育的招生對象主要是在崗人員及待業者、已經離開正規學校的人員和已經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從中可看出是名副其實的成人教育。不過目前也有些松動,越來越多的高中畢業生加入到成教的大軍中來。自考、電大的情況與成考類似。
c、 文憑不同: 成考和網絡教育的文憑是各大學的成教學院發的,你考上了哪個大學的成教,畢業時就會蓋有哪個大學的章;自考的文憑上蓋有兩個章,一個是主考院校的章,另一個是當地自考委的章;電大則是當地廣播電視大學的章。另外,自考與成考、網絡教育、電大均有科,達到條件者國家也可授予學士學位。但學士學位證書上會說明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電大/網絡教育的學士學位。
d、 考試方式、難度不同:成人高等教育有入學考試,學生要通過成人高考考試,但成人高考無論是難度上和錄取分數上都大大低于普通高考,一般來說考試的難度僅相當于初中畢業的水平,而錄取分數線也僅為普通高考1/3到1/2左右,基上只要考個兩三百分就可以上成人科,而且是寬進寬出,只要考上了,一般都可以順利畢業(這點和普通高考相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入學叫寬進嚴出,學員入學時不需要通過考試,直接就可入學,但如果你想得到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就得一門一門的通過國家統一公開考試,自考全都由國家出題且在社會上公開考試,所以難度最大;而電大無入學考試,且進去后全部考試都是內部考試,走得是寬進寬出模式,只要你報名交學費,基上都可以畢業;網絡教育和電大相似,考試基上都只是形式。所以,這幾種繼續教育形式中,自考難度最大且過程艱苦,成考比較容易,而電大和網絡教育最容易。
e、 學習方式不同: 這三種考試中,成考的學習方式最多:有脫產全日制學習的,有夜大,有函授,甚至早期的電大也是成人教育的一種方式。這對學員來說有很大的自主性:如果你有充足的精力與財力,你可以選擇脫產學習,體驗真正的大學生活;如果你一邊在工作一邊還想給自己充電,可以選擇夜大學;如果你想上外地的著名大學,也可以足不出戶的學習—函授。自考相對來說學習方式就要少點,基上是個人業余自學。(當然,較大的城市里也會有自考的輔導班)。電大、網校也是業余學習。
f、 含金量不同: 常常有人問這幾種繼續教育學歷之間的含金量如何。其實這幾種繼續教育的畢業證都是和普通全日制一樣是國家承認(前提是在事業單位和機關單位)的。但在其中比個高低的話,最難考的自學考試含金量最高,幾乎和普通全日制一樣,在企業中認可度高。
自考步驟
a、認識自考
要參加自學考試,首先就要對我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有個初步的了解。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有中國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經過入學考試,即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相關的專業,參加該專業課程的學習。經過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取得合格成績。在通過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理論和實踐課程的考試后,即可取得大學專科或科的畢業證書。科畢業生還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自學考試的學歷受到國家的承認,自學考試畢業生享有與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相同的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國務院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也明確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待遇與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相同”。
b、報名前的準備
選擇專業,首先,要認真閱讀省(市)高教自學考試委員會公布的《報考簡章》,了解省(市)的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報名手續、開考專業的情況和次考試的課程安排,根據自己報考時的工作性質和實際情況,慎重選擇一個專業報考。
在選報專業時應注意,由于各省開考的專業較多,有些專業是面向社會開考,報考對象不限;有些專業是部門委托開考,僅限系統在職人員報考;一些科專業和特殊專業(如醫學類專業)對報考者的學歷、職業等還有一些具體要求。 首先應該考慮自己的興趣和愛好。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你只有感興趣的東西,才會真正投入的去學。
其次,要選擇與自己文化基礎相適應的專業,以保證學習的順利進行。比如你的數學基礎比較好,邏思維比較靈活,則可以考慮選擇理工類的專業;如果你的記憶力比較不錯,可以選擇識記性較強的專業。
第三,要充分考慮到社會的需要及該行業的發展狀況,選擇一些社會上已供大于求的專業,對今后的求職和就業會造成影響。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現有專科、科兩個學歷層次,專科、科、獨立科三種專業類型。
在選擇好專業的基礎上,確定次應考課程,并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名手續。選定專業和次應考課程后,應盡早購買該專業的《專業考試計劃》,按有關課程的《課程自學考試大綱》和指定的必讀教材進行自學。
c、選擇輔導班及教材應注意的事項
輔導班的選擇
社會助學是連接自學者與國家考試的中間環節,是幫助自學者走向成功的橋梁和紐帶。社會助學的組織形式大致有以下幾種類型:
(1)高等學校舉辦的自考助學。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電視大學、各級黨、團、干校等院校。這些學校助學多為可脫產學習的全日制辦學形式,學校的教學設施比較齊全,師資力量雄厚,開辦的助學專業也較多,比較適合高中畢業生和非業余學習人員繼續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2)委托開考部門和用人單位舉辦的自考助學。包括部門組織的學校、培訓中心及各種形式的輔導站。 這種部門助學的最大優勢是把自考助學的專業與發展所需要的人才培養方向有機結合起來,形成有系統有組織的助學活動,從參學職工的行業特點出發,學習的時間和方式靈活多樣,有利于解決工學矛盾,因而更適合在職職工按照從事的工作選好專業,參加助學。 (3)社會力量助學。這種助學組織多數屬于民辦大學,有社會團體、民主黨派舉辦的學校,也有社會有關部門的離退休人員依托有關單位舉辦的助學學校。
輔導班選擇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要選擇經過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自考機構審查、備案的,具有正式辦學資格的助學組織。
(2)學校開設的是否屬于國家自考系列,與考生自己所選擇的專業是否一致。在報考前,先看一下學校專業介紹和各省、市、自治區自考辦的專業考試計劃,將專業設置的課程目錄瀏覽一遍,做到心中有數。
(3)學校的助學方式和授課時間是否適應個人的情況,如全脫產、半脫產,業余、夜校和函授等等。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學習時間、學習計劃,權衡哪種方式最適合自己。
(4)了解學校的辦學質量,看一看學校的設施(硬件)和管理(軟件)怎樣?哪些教師任課?學生的課程統考及格比例在當地的水平如何?這些都是考生選擇學校前應該了解清楚的。
(5)另外,自學考試的某些專業,或某個層次,對考生來說,還有具體報考條件的限制。 比如報考醫藥類的各個專業,就需要在職、專業對口等條件。專科接科的考生,報考時還需要具備專科畢業資格,即使助學學校對學生入學時暫不作硬性規定,考生自己也要了解清楚具體的報考要求,免學到中途再走彎路。
(6)目前自學考試的多數專業都有實驗課程和實踐環節考核,考生選擇的助學學校,是否具備較好的實驗和實踐環節考核條件,這也是考生完成學業必不可少的條件。
教材的選擇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材實行兩級管理。凡是全國統考課程的教材由全國考委組織寫、出版,并作為全國考委指定教材向考生供應;凡是省統考課程由省考委寫或指定教材。
全國及各省自考辦每年都要向社會公布開考計劃,計劃中對每門課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確規定,考生應注意所規定的教材的名稱、作者、出版社等有關信息,以便按規定購買。
自考教材實行主渠道供應,即由全國考辦及省級考辦、地、縣各級考辦向考生供應教材。供應教材是各級自學考試辦公室的職責。考生咨詢有關教材問題均可與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聯系。
d、報名參加自考
首次報考的考生,要持人身份證到自學考試辦公室(報名站)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時須按規定繳報名費,填寫《報考登記表》或《機讀報考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兩張。
《報考簡章》是考生報考的重要依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包括:(一)開考專業、科目和考試時間;(二)報名時間、地點;(三)報考對象和報考手續;(四)畢業及實踐環節考核的報名及時間安排;(五)考生應知曉的注意事項等內容。
考生通過仔細閱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試開設的專業,考試課程的時間安排,各項技能考試的時間安排,引導考生選擇適合自己的專業參加考試,避免出現錯報、漏報。 考試時間上有的地區一年考倆次,有的地區一年考4次,每次都可以最多報4門可能(只要不沖突)
可兼報兩個專業,目前許多省市都允許考生同時報考兩個專業。但考生同時報考兩個專業時應量力而行,科學地安排好學習時間和每次應考的課程門數,以免顧此失彼。
如果你是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報考自學考試時還可以按規定免考已學過并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其中: (1)研究生和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專業的,可免考哲學、政治經濟學、中國革命史、中共黨史、高等數學、普通邏、大學語文、公共外語等公共課和名稱、要求相同的課程; (2)自學考試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相同學科不同專科專業的,可免考公共課和名稱、要求相同的課程;報考自學考試不同學科專科專業的,可免考公共課; (3)各類高等學校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專業的,可免考公共課; (4)各類高等學校的科肄業生、退學生參加自學考試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課; (5)各類高等學校和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科專業的,可免考公共課。
考生申請課程免考,應提供畢業證書、原所在學校的課程名稱和成績等證明材料的正,并到當地自學考試機構辦理手續,經查驗核準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審核批準。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可分別報考專科、科各專業,也可同時報考同一專業的專科和科,但畢業時必須先取得專科畢業證書后才能領取科畢業證書(同時取得、專科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應考者,可同時辦理畢業手續)。各類高校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科,須持人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報考規定條件允許的科專業。
具有國家承認的正式專科學歷者方可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科。參加科考試的考生,應持專科畢業證書和人身份證到當地該專業的報名點報名。報考與所學專科專業不同的科,根據專業的不同需要加試相應的課程。
e、考試前應注意事項
基原則就是以考試大綱為。嚴格按大綱復習,提高自身的基礎知識和自學能力。 對于一些自考輔導班老師宣傳的所謂猜題、押寶,則不要輕信,更不要亂做模擬考題。因為一些模擬考題往往與考試大綱不一致,而且與考試題目大相徑庭。
處理好平常積累與集中復習的關系。自考重在平常積累,集中復習是沖刺階的必要手。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臨考前也可以找來歷年的考試題看一看,掌握一下各科命題原則,因為命題原則一般是穩定平衡的。 隨時關注自考方面的信息,了解題型變動情況。
注意勞逸結合,適當調整臨考的緊張心理,早睡早起,保持正常的作息時間。考試當天別忘了攜帶必要證件(準考證、身份證、考試副證三者缺一不可)及文具,并準時到達考場。
f、辦理畢業
應考者完成規定課程的考試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績,可申請畢業。 畢業條件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參加畢業審查,辦理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①考完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理論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
②完成該專業所規定的實踐性環節課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績。
③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
④辦理科畢業證書者,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考生根據專業考試計劃自己判斷并申請畢業,自考辦不負責通知考生辦理畢業手續。
凡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體時間以當地自考辦安排為準)持《準考證》、《身份證》、全部《課程合格證》,辦理科畢業證者還須持有專科及以上畢業證原件,到所在市自考辦申請辦理畢業證書,經市自考辦初審符合條件者,打印考生基信息單,交考生核對簽字,并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
在職人員由考生所在單位的人事(勞資)部門的負責人寫出評語,加蓋單位公章;非在職人員由鄉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并寫出評語,加蓋公章。 經市自考辦、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級審核后,符合條件者,發給畢業證書及畢業生檔案。
具體程序是考生將人準考證、身份證以及全部單科合格證書交當地自考辦初審,經初審合格后發給《畢業生登記表》;《畢業生登記表》由考生人填寫,所在單位(非在職人員由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后,于規定日期送交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報所在市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和省考委審核。
考生填寫《畢業生登記表》不得隱瞞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違者將予以嚴肅處理,直至取消畢業資格; 審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考委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主考學校在畢業證書上副署。
畢業生的有關檔案材料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送畢業生所在單位組織、人事或勞動部門存入人檔案。
學士學位申請的條件和方法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科畢業生,符合申請學士學位條件的,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院校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2、授予學士學位的學科門類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
3、申請學士學位的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學習成績優良;
(2)在學期間,公共課、基礎課和專業主干課程平均成績必須達到主考學校的要求、其中三門學位課程考試一次通過,且成績達到主考學校的要求;
(3)參加由省學位辦統一組織的外國語考試成績合格。非英語專業科生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者, 可免外國語統一考試。英語專業科生考其他外國語。
4、申請學士學位的辦法: 凡達到上述條件和要求的科畢業生,在領取畢業證的當年,向其學籍所在學校或主考學校的有關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有關表格。繳納一定的考務、評審等費用。對往屆科畢業生,沒有獲得學士學位者,一律不再補授學位。
“全日制科助學班”
什么是全日制科助學班?
答:“助學班”這個名稱最開始出現于1998年,當時教育部鑒于盡管高校擴招,但仍有不少學生由于種種原因達不到高校錄取分數線或達到自費線而交不起昂貴的贊助費而失去高等教育的機會,于是出臺了一個規定,即允許少數優秀的高等院校將一部分低于高校錄取分數線的學生招到學校來,按照正規科生一樣進行培養,學生通過四年學習,如果各科考試及格,同樣發給其科文憑,這種同正規科生一樣采取全日制培養的辦學形式就稱之為“全日制科助學班”,簡稱“助學班”.即:利用主考高校的師資力量、教學環境、辦學條件、全日制規范化管理的辦學形式。
全日制助學班有哪些特點呢?
答:全日制自學考試的特點是:學費低、教考分離、畢業生質量高、課程的社會適應性強、單科結業、不限補考次數、各科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是一種學習形式開放靈活的、畢業證含金量高的高等教育。
這種科助學班與二級學院和分校有何不同?
答:二級學院和分校是近兩年來國家整合高校教育資源和社會辦學力量的產物,其直接原因是一些高校的發展受到占地面積和資金投入的嚴重制約,而社會上有一部分資金熱衷于投資于教育這個朝陽產業,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允許部分高校吸納社會資金開辦二級學院或分校。由于二級學院或分校的部分辦學資金來自于社會,所以其辦學體制也與傳統高校有所不同,實行校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二級學院雖然是以某某大學的牌子出現,但實際上它是一個獨立的法人。現在許多二級學院都在遠郊征地建校,分享部的教育資源客觀上存在一些困難。從辦學層次來看,二級學院或分校通常屬于三類科,其畢業生的畢業文憑加蓋的是某某二級學院與某某分校的印章。另外,由于二級學院的投入比較大,收費也就相對比較貴,通常每學年都在11000—13000元之間或更貴。這些都是二級學院或分校與助學班的不同之處。
科助學班與第四批的高職高專比較起來有哪些優勢?
答:高職高專院校大多是以前的中專學校近兩年升級起來的,無論從師資力量、教學育人的環境、校園文化氛圍、培養層次來比較,一所省屬重點學校的優勢是不言而喻的。
自考文憑有用嗎?國家承認學歷嗎?網上可以查的到嗎?和普通科文憑有什么區別?
答:(1)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第五章第25條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符合規定,可以取得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第七章第25條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工資待遇,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2)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按號統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查詢。(3)全世界有30多個國家承認中國的自考文憑。
為什么自考科文憑受企業、國家、國際的重視?
答:(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國家舉辦的、權威性的學歷考試。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第一章第2條中明確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2)其畢業合格者的專業理論知識和普通科畢業的水平是相當的。(3)全國統一自學考試要求非常嚴格。因此文憑含金量高。(4)自學考試更是對考生個人人格、品質、毅力、耐力及自我學習能力的一種考驗和鍛煉。體現出非常強的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我學習能力。
畢業證是什么樣的?學位證怎么獲得?
答:畢業證書屬于教育部統一自考文憑。由主考院校所在地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和主考院校聯合頒發科畢業證書。
學位證的獲得按照國家規定,三門學位課程平均成績70分以上(單科不低于65分),并通過學位英語考試或英語四級。
自考學生取得學位申請學士學位條件 1、學習并通過考試計劃規定的政治理論課程,能夠掌握馬克思主義的基理論,并具有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認識問題的初步能力。 2、通過自學考試,取得了科全部課程的合格證書,完成了畢業論文并通過論文答辯,經審核準予畢業,表明考生確已較好掌握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技能,并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3、申請學士學位的考生所學專業的主干課程平均成績必須達到主考院校要求,并通過學位英語考試。
申請學位程序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審批條件, 于發畢業證的同時向當地教育考試院或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學士學位評定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張。 2、市考試院或自考辦對申請人檔案材料(包括科畢業生鑒定表、畢業論文原件及論文成績單)和畢業生填寫的學士學位評定表進行審定,無誤后,于3月底報省考試院。 3、省考試院整理匯總各市地申報的學士學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將考生檔案材料與學土學位名冊于每年4月推薦給有授予權的主考學校。 4、主考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和學術委員會按要求對申請學位者逐個評審,評審合格,授予學士學位,未通過者不再補授。
不授予對象 高教自學考試科畢業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授予學士學位: 1、違反四項基原則,或受學校及工作單位紀律、行政處分者; 2、考試期間,有違紀、舞弊行為受到處理者;
授予學位程序 1、參加學位外國語考試的考生在各主考學校報名。 2、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擬申請學位者,須持科畢業證書和外國語考試合格證,到主考學校學位辦申請并填寫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表,經工作單位或有關學校審核,省自考辦審核成績后,交主考學校成教院(自考中心),報學校學位委員會審核。 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科畢業生申請學位者應向主考學校學位主管部門交納考務、評審等費用,具體標準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同時向主考學校繳納一科次的報名費。 4、主考學校學位辦將評審結果等相關材料報送省學位辦備案,同時送省自考辦一份備查。
免考政策
要求免考部分課程的考生,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向所在的市、縣(區)自學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考辦)提出申請,填寫《課程免考申請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畢業學校或自學考試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當年普通高校的應屆科或專科畢業生(最后一學年)可提供學校教務處證明(原件一份)。
3、原畢業學校的學籍卡復印件一份,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紅印);或者將人人事檔案中的學籍卡復印一份,并加蓋人人事關系主管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的公章(紅印)。
4、學籍卡應含有每學期所學的課程、學分、學時、考試類型、考試成績等內容。學籍卡上如有更改記錄,應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更正之處加蓋公章(紅印),并由經辦人簽名。
5、自學考試畢業生只需提供人《畢業生登記表》中成績欄部分的復印件一份即可。
二、統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課程
如果您是各類高校學生報考自學考試,可以適當免考學分相同、課程名稱相同的自考科目。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科和專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第二專業,均可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
三、報考同一學歷層次第二專業的免考
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專業,或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科()專業,可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名稱和要求相同(或較低)的課程。其中非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相近專業的,免考課程不超過一半。
四、報考高一學歷層次專業的免考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科()專業(即專升),可以免考專科和科中課程名稱、代碼、學分完全相同的課程。
五、部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課程
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科()或專科()專業,可免考、專科()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一)或線性代數(經管類)、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或高等數學(工專)或高等數學(工);中文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等。
六、獲得有關證書者可免考如下相應課程
1、考生取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二);取得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在個別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如上海、山東、浙江等地區,請考生以當地考辦發布的免考通知為依據辦理免考。
2、取得PETS—2級以上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一)。有關專業課的免考按各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執行。
3、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含一級B)及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SW95)》模塊及其他任一模塊者(共兩個模塊),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專科()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4、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 《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證書者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等課程。
5、獲得全國NIT 《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ws95)》和《文字處理(word97)》兩個模塊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專科)的“計算機應用技術”課程。
6、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獲得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者,可免考農村自考實驗區中相應專業的綜合實踐技術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學英語四級六級成績不再免考自考科《英語二》課程,詳細情況請咨詢各地考辦。
七、免考手續的辦理流程
考生在報名期間向市自考辦提出申請,并附有關證明材料(準考證、畢業證原件、原畢業專業學習成績或加蓋當地人事部門印章的復印件)。
市自考辦審核后,將有關證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數據庫報省自考辦審批。課程免考批準后,有關證明材料退還人,省自考辦打印《免考課程合格證》發給考生。請參考自考365總結的各省免考規定。
具體轉考免考手續,各個省市略有不同,自考365強烈推薦考生朋友致電當地所在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
區別聯系
本科和獨立本科的區別和聯系
①區別:本科是該科專業的一部分,與其基礎科有直接的銜接關系。而獨立本科是在專科層次起點基礎上又獨立于專科層次的自學考試專業類型,這類專業與同專業的專科沒有直接的銜接的關系。
②聯系:兩類專業都是專科起點專業,也都是持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證書或正在專科(或專科以上)就讀者才可報考。考生在達到規定的畢業要求后,也都可獲得科畢業證書。
可同時報考專科和本科
考生可分別報考專科、本科各專業,也可同時報考同一專業的專科和本科,但畢業時必須先取得專科畢業證書后才能領取本科畢業證書。
部分省市已經開始實施自考專科科畢業證書同時辦理制度,縮短考生取證時間。
專科和基礎科的區別和聯系
①區別:專科是獨立的、封閉的、完整的自學考試專業類型,這類專業與同專業的獨立科沒有直接的銜接的關系。而基礎科是科專業的一部分,與其科有直接的銜接關系。
②聯系:兩類專業一般都不設限制性的報考條件,只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考。考生在達到規定的畢業要求后,也都可獲得專科畢業證書。
什么是國考和省考?
①國考:即全國統一命題,全國各考點都可以報考;
②省考:由吉林省自考辦委托主考院校命題。 ③省考科目與國考科目相同,只是命題和考點不同(部分國考科目不能省考)。
自學考試總結
①報考自考是沒有學歷和戶籍要求的。
②自考是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和科畢業證書的方式之一。
③自考流程:選擇學校和專業-報考-在指定時間參加考試-通過全部考試-畢業。
畢業條件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參加畢業審查,辦理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①考完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理論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
②完成該專業所規定的實踐性環節課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績。
③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
④辦理科畢業證書者,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畢業手續
考生根據專業考試計劃自己判斷并申請畢業,市自考辦不負責通知考生辦理畢業手續。凡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體時間以當地自考辦安排為準)持《準考證》、《身份證》、全部《課程合格證》,辦理科畢業證者還須持有專科及以上畢業證原件,到所在市自考辦申請辦理畢業證書,經市自考辦初審符合條件者,打印考生基信息單,交考生核對簽字,并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在職人員由考生所在單位的人事(勞資)部門的負責人寫出評語,加蓋單位公章;非在職人員由鄉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并寫出評語,加蓋公章。經市自考辦、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級審核后,符合條件者,發給畢業證書及畢業生檔案。
畢業時間
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具體程序
考生將人準考證、身份證以及全部單科合格證書交當地自考辦初審,經初審合格后發給《畢業生登記表》。《畢業生登記表》由考生人填寫,所在單位(非在職人員由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后,于規定日期送交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報所在市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和省考委審核。考生填寫《畢業生登記表》不得隱瞞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違者將予以嚴肅處理,直至取消畢業資格;審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考委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主考學校在畢業證書上副署。畢業生的有關檔案材料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送畢業生所在單位組織、人事或勞動部門存入人檔案。
領取程序
領取憑證:準考證、身份證
1、出示準考證、身份證,告知自考專業及層次。
2、在領取畢業生檔案登記簿上簽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領,應同時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并在簽名欄內簽"***代"。
3、領取檔案袋和證書夾,仔細檢查,有無錯裝或缺漏(檔案袋內裝自考畢業證書、自考課程合格證、自考畢業生登記表及畢業成績單);
4、將畢業證書、自考課程合格證取出,由人妥善保管。將自考畢業生登記表及成績單(各1份)密封在袋內交人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建議考生在密封檔案前將自己的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一份留存備查)。
自考考試證件丟失或有誤如何處理?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時,考生必須持人身份證、準考證和考試通知單。缺少身份證、準考證、考試通知單任何一個證件者,均不準許參加考試。同時要求出示的證件必須清晰,且在有效期內,否則視為無效證件,也不準許參加考試。已取得準考證的考生,如有準考證損壞、信息錯誤或丟失的情況,按以下規定處理:
1準考證丟失或更改的考生,應在每次考試前10天開始到此次考試結束止辦理(公休日照常辦理)。考生需首先到考籍所在區、縣考辦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補發、修改申請表”(一式三份),然后持人身份證、考試通知單及“準考證補發、修改申請表”到市考辦辦理具體的補證和更改手續。
2身份證號碼因由15位升為18位而與準考證上的身份證號碼不一致的,可不必修改準考證。
3遺失居民身份證者需及時補辦(含臨時身份證),如時間較緊,補辦身份證確有困難的,可由人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帶有考生照片的證明,證明上的考生照片必須加蓋派出所戶籍專用章,否則視為無效證件(任何復印件無效)。
4遺失考試通知單的考生,可憑人身份證、準考證到考試報名所在區、縣自考辦申請補發。
5在報名前遺失準考證的考生,報名時可先報名,再辦理補發手續。
違規處理
考生參加自學考試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凡在考試中有夾帶、旁窺、抄襲、交頭接耳、傳遞紙條、換卷傳抄、冒名頂替等違紀舞弊行為者,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取消當科成績、取消當次考試成績、推遲1--3年畢業、通報批評等處理。對于無理取鬧、破壞公物、擾亂考場秩序、威脅監考員人身安全者,交由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網上報名的流程
1、登陸各地自考網上報名網站。
2、到自考辦網站規定的指定銀行辦理一張繳費用銀行卡。
3、辦理銀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銀行卡的老考生按照報名網站規定的報名流程完成網上報名。
4、網上報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辦規定時間到自考辦進行攝像制作準考證。
5、如有任何疑問請和當地自考辦聯系。
現場報名的流程
1、新生攜帶身份證、(軍人憑軍人證或團以上單位證明)(未滿18歲憑戶口)到所在地的市、縣自學考試辦公室(報名站)辦理報名手續。
2、同時攜帶2B鉛筆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涂機讀報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張(大約4-5張)。
3、按照工作人員的提示進行繳費,得到打印的考試通知單,通知單上有考試日期、考場和座位號。
4、在考辦規定的時間領取新制作出的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