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4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22號)精神,自治區將于2014年5月開始選拔招募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工作,為確保招募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募對象及條件
招募對象主要為:
(一)自治區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及畢業3年內(2011年—2013年)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二)區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內蒙古籍應屆畢業生;
(三)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學習成績合格,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大專以上學歷;
3、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4、熱愛勞動保障工作,身體健康。
二、招募數量
2014年全區計劃招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高校畢業生5000名。
三、工作內容和要求
到城鎮基層社區勞動保障平臺從事與就業及社會保障等相關的民生工作以及勞動關系協調、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服務,期限為2年。
“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高校畢業生應按照規定期限完成服務工作,服從服務單位及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管理。由于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應按規定提出申請,經批準后離開服務單位。
“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經自治區創業就業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頒發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印制的《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后享受相關就業優惠政策的依據。
四、服務期間生活待遇
“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發放生活補貼每人每月1500元,交通補貼每人每年1200元,并辦理社會保險。
“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高校畢業生的生活補貼和交通補貼以由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由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辦理,單位繳納部分由財政承擔,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
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高校畢業生其他福利待遇。
五、招募辦法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6月1日發布招募簡章
6月5日—6月10日,應往屆畢業生通過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impta.com)進行網上報名。
6月9日—11日,考生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參加考試確認憑條。特別提示:未打印確認憑條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考試,報名信息自動刪除。
6月17日—6月21日,考生從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準考證。考試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具備相應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只能參加“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中一個類別的報名考試,不得兼報,但“三支一扶”計劃、“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可調劑(報名表中設“是否愿意服從調劑分配”欄,符合相應條件的可相互調劑)。
(二)考試科目、時間及考點
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不指定復習教材,考試內容為申論和基本素質測試(參照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必須使用同一種文字。
考試時間:2014年6月22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全區分設11個考點:區直、烏蘭察布市、錫林郭勒盟、包頭市、通遼市、赤峰市、呼倫貝爾市、巴彥淖爾市、鄂爾多斯市,烏海市,興安盟。
7月10日以后,考生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impta.com)查詢考試成績。
(三)確定入選人員。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包頭市公務局)根據招募計劃和考生筆試成績按照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當地入選人員。其中,根據自治區的有關文件精神,各地區對貧困家庭大學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依據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按照不低于本盟市計劃數30%的比例進行錄取;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按照不低于本盟市計劃數15%的比例進行錄取.
7月15日以后,考生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查詢各盟市錄取結果。
7月15日-7月20日,“社區民生志愿服務”入選人員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志愿服務計劃登記表》。入選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由所在院校根據公布的入選人員名單組織簽署《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志愿服務計劃登記表》并進行資格審查(畢業證件、是否符合貧困家庭畢業生條件),各高校將本校簽署人員名單分別報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入選的往屆高校畢業生到志愿服務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包頭市公務員局)簽署《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志愿服務計劃登記表》,并由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包頭市公務員)局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學歷條件及是否符合貧困家庭畢業生條件)。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簽署的《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志愿服務計劃登記表》進行核準備案,并加蓋印章。
《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志愿服務計劃登記表》1式3份,1份交學校留存,2份交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包頭市公務員局),(1份存入本人檔案、1份留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未簽署《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志愿服務計劃登記表》的視為放棄入選資格。高校畢業生簽署《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志愿服務計劃登記表》后,除身體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棄入選資格。確因上述原因申請放棄入選資格的,須經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包頭市公務員局)批準同意。
各盟市對入選高校畢業生進行統一體檢,統一分配入選畢業生服務去向,8月底前,派遣“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高校畢業生到服務單位報到。
8月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高校畢業生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基層勞動保障平臺業務工作基本知識等。培訓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人事考試信息網通知)。
(四)其它事項。對報名參加招募考試的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的高校畢業生,在考試總成績上加5分。
貧困家庭大學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和《特困職工優待證》家庭的子女;經民政、扶貧部門確定的農村牧區低保或農村牧區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子女;經教育部門認定大學生在校期間有生源地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經民政、殘聯部門認定的烈士子女、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
目前已在各項服務基層項目中服務或服務基層項目期滿人員不在報名范圍內。
考生應根據家庭所在地等實際情況,選擇報名服務所在地。
同時符合貧困家庭和蒙古語授課的高校畢業生,在報名時只填報其中一個選項。
六、服務期滿后的相關政策
自治區選調優秀大學生到蘇木鄉鎮工作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職位,面向六類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并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進行選拔。
全區公務員考錄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錄總數15%的職位,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定向考錄。
實施相關項目的事業單位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相應崗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旗縣及旗縣以下事業單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總數40%、盟市及盟市以上事業單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總數20%的崗位,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定向招聘;今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不再對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實行加分政策,學歷和專業條件可適當放寬。在服務地參加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不受盟市、旗縣戶籍限制。
凡在自治區境內落實了接收單位的,服務期限計算工齡,接收單位所在地區準予落戶。未落實工作單位且需要人事代理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應為其提供免費的代理服務。
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報考區外院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加分,報考區內院校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專升本考試的,按照內黨辦發【2006】5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給予加分。
在今后評審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
自主創業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4年5月22日
附件:
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及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聯系人及電話
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招募計劃
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招募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健康狀況要求
更多信息請查看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