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泉州市公務員局關于轉發<福建省省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決定面向全市縣級及以下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到泉州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遴選的職位及名額
泉州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科員2名。
二、報考范圍及條件
(一)報考范圍
1、泉州市各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泉州市各縣(市、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的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有一定政策理論水平,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作風正派,原則性強,遵紀守法。
2、需全日制大學法學(行政法、環境資源法方向)、法律(事務)、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采礦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礦山資源開發與管理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具有三年基層工作經歷,且任科員職務1年以上。
3、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評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未受過效能告誡、黨政紀處分,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4、男性(執法巡查工作需要),身體健康,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未達到考試錄用時所規定在本縣(市、區)服務期限的;曾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黨政紀處分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的尚未作出結論的;報考人員與所報考單位構成《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中任職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條件計算時間截止至2014年5月31日。
三、方法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和時間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需將相關報名材料提交至泉州市國土資源局人事教育科(可郵寄,郵寄報名截止時間以當地郵戳為準)。
報名時間: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13日。
報名需提供的報考材料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單位正式任職通知等原件和復印件,《泉州市國土資源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直接登入泉州市國土資源局網www.qzgtj.gov.cn下載,需貼免冠2寸彩色近照)一式兩份,畢業證、學位證驗證證明,免冠2寸彩照電子版一份、照片2張。
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泉州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市國土局人事教育科根據本方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對現場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現場進行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對郵寄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自收到報名材料起2日內進行審查,并將審查意見電話通知考生。對審查意見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收到審查意見起一日內向市公務員局申訴,市公務員局負責對此次資格審查工作進行監督。涉及招考職位的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招錄機關和報考者如產生爭議,由市公務員局進行解釋和認定。
3、領取準考證
準考證由泉州市國土資源局統一打印,考生于6月26日前至泉州市國土資源局人事教育科領取(泉州市東海行政中心府西路A棟803室),可委托他人憑有效身份證件領取。
(三)筆試與面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并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1、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由市公務員局與市國土局聯合組織,委托省考試中心統一命題和閱卷評分。筆試內容側重于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2)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設在泉州市國土局,具體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未能同時提供上述證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參加考試。
2、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在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為面試人選。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0分。
(2)面試人選資格不合格或棄權的,在筆試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面試前兩天完成。
(3)面試的組織。
面試由市國土局統一組織,面試以結構化面試為主,委托省考試中心命題。面試時間:7月中旬,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按規定組成面試考官小組。考官小組由7人組成,由市國土局和市公務員局聯合選派考官組成(市國土局選派考官不超過2人)。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1、報考者的各科目成績和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面兩位(如有第三位以上,四舍五入);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
2、對于考試總成績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計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和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市公務員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四)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計劃數,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按1:1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的組織。由市國土局統一組織,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對經體檢合格人員按崗位1:1確定考察對象。
(六)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泉州市公務員局和泉州市國土資源局網站上聯合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遴選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后,研究確定人選,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監督檢查
駐泉州市國土資源局紀檢監察室對本次公開遴選工作全程監督。
咨詢聯系電話:0595-22769957、22769857
聯系人:邱燕、鄭雅瓊
監督電話:0595-22769923
通訊地址:泉州市國土資源局人教科(泉州市東海行政中心府西路A棟803)
郵政編碼:362000
泉州市公務員局
泉州市國土資源局
2014年5月30日
泉州市國土資源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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