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海省2014年公安機關公開考錄人民警察公告》,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研究決定,定于2014年6月8日至9日進行體能素質測評(第二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體能測評人員
報考2014年公安機關公開考錄人民警察(特警)海北州、海南州、黃南州職位,進入資格審查且審查合格(報考雙語職位的需通過雙語測試)考生均要參加體能素質測評。
二、體能測評時間、地點
體能測評時間為2014年6月8日、9日共二天(具體時間按附表,如遇特殊天氣原因不能進行體能測評的體測時間向后順延)。地點在青海警官職業學院上校區(西寧市城中區建新巷22號,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學校)。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公布的體能測評項目進行測評。鑒于我省屬高海拔地區,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研究,并報有關領導同意,將體能測評1000米長跑標準放寬至≤4′50″,800長跑標準放寬至≤4′45″,其他體能測評標準不變。
四、遞補原則
體能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該職位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只遞補一次)。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請持身份證、準考證按照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凡未按時到達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如有弄虛作假現象的,取消測評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二)考生在測評前,應該充分做好準備工作,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能測試(如受傷等,或其他不適宜劇烈運動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三)考生要下載《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素質測評承諾書》,由考生本人及家長(監護人)簽字后,在報到時交現場工作人員;
(四)按照附表時間,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
(五)因體能測評場地限制,請廣大考生不要開車前往。
特此公告
1、青海省2014年公安機關公開考錄人民警察(特警)體能素質測評人員名單(6月8日上午測試人員名單)
2、青海省2014年公安機關公開考錄人民警察(特警)體能素質測評人員名單(6月8日下午測試人員名單)
3、青海省2014年公安機關公開考錄人民警察(特警)體能素質測評人員名單(6月9日上午測試人員名單)
4、青海省2014年公安機關公開考錄人民警察(特警)體能素質測評人員名單(6月9日下午測試人員名單)
詳情請參考:http://www.qhpta.com/html/4/Content1020.html
青海省公安廳政治部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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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素質測評承諾書.doc》來源于青海省人事考試網,最近更新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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