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我是09屆的畢業生,想報考安寧的10年的事業單位,公告上之名要未就業證明,請問我需要去哪里開這個證明?
回復:未就業證明可以為如下任意一種:
1.就業登記證、報到證(可到省教育廳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辦理)
2.到當地人才交流中心或畢業生就業服務指導中心憑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或報到證開具的未就業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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