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要求,結合湖南省水利水電施工管理局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公開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督指導下,省水利廳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省水利廳人事處,具體負責協調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廳監察室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三)堅持能力和實績并重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條件和身體條件及其他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證書,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詳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省水利廳網站、湖南省水利水電施工管理局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19日至25日(休息日除外)。
2、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請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并如實填寫,同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其他與崗位要求相關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直接到省水利廳防汛大樓1612房報名。
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填報1個崗位,多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應聘人員請如實填寫提交的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寫信息錯誤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三)資格審查
依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名單在湖南省水利廳網站、湖南省水利水電施工管理局網站進行公示,并電話通知參加考試。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考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應聘崗位相關專業知識。
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等。
考試成績在湖南省水利廳網站、湖南省水利水電施工管理局網站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在體檢、考察、資格復查中出現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的,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及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省水利廳網站、湖南省水利水電施工管理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詢電話:0731─85486080(施管局勞動人事科)
0731─85486306(省水利廳人事處)
監督電話:0731─85483813(省水利廳監察室)
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應聘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湖南省水利廳
2014年6月9日
湖南省水利廳直屬事業單位水利水電施工管理局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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