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批準,石林縣民政局區劃地名辦公室201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管理人員1名。石林縣民政局區劃地名辦公室是石林縣民政局內設財政全額拔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行政區劃調整、地名管理、殯葬管理,(本崗位屬于管理崗位,從事財務管理、會計工作)。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通過考試、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招聘條件人員。
三、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基礎理論扎實,有一定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具有相應的財務專業知識、技能、財務分析和財務管理能力;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具備擬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單位及性質:石林彝族自治縣民政局區劃地名辦公室(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崗位名稱:管理崗位(財務管理、會計)
需求數:1人
招聘條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含社招人員),專業:會計統計審計學類;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四、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
1、時間:2010年5月17日—5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點:石林彝族自治縣民政局辦公室(阿詩瑪南路199號二樓)。
聯系人:孔雪梅 趙紅文 楊昌煥
聯系電話:0871—7796690
3、所需材料:
(1)戶口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畢業證、學位證、《2010年畢業生就業推薦表》(2010年應屆畢業生)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社招考生持畢業證、學位證、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失業證、崗位所需的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4、注意事項:
(1)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地點報名,辦理有關報名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2)每個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二)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分100分,筆試和面試各占50分。
1、筆試
(1)范圍:職業道德與人際交往、文字綜合寫作、財會專業知識。
(2)時間:2010年6月12日上午9:00—11:00。
(3)加分:根據《石林彝族自治縣自治條例》有關規定,石林籍考生在筆試成績折算后加2分;石林籍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算后加3分。加分以最高項為準,不予累計。
(4)進入面試人員確定: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以內的比例進入面試。
2、面試
(1)范圍:以本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計算機操作為主。
(2)時間:2010年6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考試地點:石林縣民政局會議室(二樓)(以準考證為準)。
4、成績公示: 考試成績統一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林縣政務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考核和體檢
(一)考核 考試成績經公示無異議,對綜合成績在合格分數線(60分)以上的,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和體檢人員。考核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
(二)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及相關規定,并結合行業和崗位特點確定進行,未能按時參加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考核或體檢不合格及自愿放棄的,由招聘單位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考生。空缺名額在合格分數線(60分)以上的應聘該崗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
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林縣政務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報經人事部門審核批準,辦理聘用手續。
辦理聘用手續時,不能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按考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招聘紀律
(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在石林縣人大、政協、紀檢監察、保密、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的監督下進行。招聘工作中若發現有弄虛作假,違反政策規定,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單位及個人的責任。
(二)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和輔導。
八、監督舉報電話
人事部門舉報電話:(0871)7796492
縣監察局舉報電話:(0871)7796265
石林彝族自治縣民政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