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財政局,市直各單位, 市屬企業集團公司,中央、省屬駐保單位:
根據《云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全省會計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繼續教育注冊登記工作的通知》(云財會[2010]18號)精神,決定對全市范圍內的會計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進行繼續教育注冊登記。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注冊登記的范圍、時間及地點
201O年4月30日前在保山市轄區內管理的會計從業資格證。其持證人必須在注冊登記規定期限內攜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2009年、2010年繼續教育培訓有效材料到發證機關或轄區內工作所在地 ( 指調動一次或多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到最終調入點 ) 指定辦證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注冊登記時間:全市注冊登記時間為2010年5月20日至11月20日,各地必須嚴格按“屬地管理”原則做好注冊登記工作。
注冊登記地點:市級到市財政局會計科( 隆陽區象山路2號 )辦理。各縣區到當地財政部門指定地點辦理。
二、市級注冊登記方法和所需攜帶的有效材料
市級單位( 含中央、省在保單位) 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持證人員,由市級財政部門進行注冊登記,有主管部門的持證人員按單位集中審核辦理,無主管部門的持證人員,按個人審核辦理。
所需攜帶的有效材料具備以下財政部門認可的繼續教育的證明材料之一即可 :
1、2009、2010年《中級會計電算化》培訓合格證 ;
2、2009、2010年向財政部門做培訓備案經審核通過,在其所舉辦的會計類脫產培訓班學習并取得培訓合格證;
3、2009、2010年會計相關專業考試取得單科合格成績 (會計、審計以及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考試), 或 2009 、2010年統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證書 ;
4、2009、2010年會計相關專業學歷教育(會計、審計、財務管理、理財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等國家承認的會計類相關專業)或經濟類專業學歷教育取得會計相關科目單科合格成績 ;
5、2009、2010 年獨立完成通過市級以上(含市級)財政部門或會計學術團體認可的會計類研究課題或在省級以上(含省級)經濟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相關材料;
6、2009、2010 年網絡遠程繼續教育培訓成績合格(60 分) ;
7、參加2008年全國財政“五五”普法法規知識競賽且取得合格成績(70分)可視為完成24小時的繼續教育培訓,再繼續學習 24 小時,才能注冊登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登記
(一) 持證人員未能提供有效培訓證明材料的 ;
(二) 持證人員有違反《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違紀情形之一,但未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的。
四、其他
全市所屬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每2年登記一次,下一次登記時間是2012 年(具體時間請登陸保山市財政局網站查詢 ),接受面授培訓的時間累計不應少于48小時。連續兩次不進行注冊登記者,將在相關媒體上進行公告,并重新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試成績不合格者收回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