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區、市)招生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的基礎上,擇優錄取。
(二)體檢標準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招生專業,參照相近專業的標準執行。
(三)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學院招收身心健康,體檢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體檢指導意見》)的考生。除《體檢指導意見》規定的條目外,根據學院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作以下補充規定:
1、重申色弱、色盲者醫學類及醫學相關類專業不錄。
2、左利者口腔專業不錄。
(四)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對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五)錄取不受男女生比例和性別限制。
(六)外語語種要求:除英語專業高考外語語種限英語并要求有英語口試成績外(若考生所在省份,無全省英語口語統考,則不要求有英語口試成績),其他專業高考外語語種不限,但學生入學后,大學外語教學均以英語語種安排教學。
(七)對于投檔到我院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按其所填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專業之間不設級差,錄取專業安排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如同一志愿考生分數相同,專業志愿相同,則根據考生所報專業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