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人事廳<關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的通知》(新黨辦[2004]14號)、《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新黨辦發[2007]40號)、《關于印發<自治區建立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的通知》(新人發[2007]143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崗位設置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穩步推進、不斷完善”的總體思路,逐步建立起符合學校自身特點的規范性崗位制度。通過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充分調動學校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事業的協調、可持續、快速發展。
(二)目標原則
科學設崗,宏觀調控;統籌規劃,保證重點;優化結構,精干高效;按崗聘任,規范管理;引入競爭,擇優競崗;平穩入軌,穩步推進。
二、主要內容和工作安排
(一)建立崗位管理制度
根據我校實際和發展規劃,科學合理設置崗位,明確不同崗位的職責和任職條件,深化崗位管理工作。建立崗位規范,使我校各層次人員崗位、責任、工作量明確,工作目標和上崗條件明確。崗位分為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專業技術崗位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崗位;管理崗位指擔負領導職責或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工勤技能崗位指承擔維護后勤保障等職責的工作崗位。
崗位設置的數量及結構比例按照自治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崗位設置方案執行。
(二)進行崗位聘用
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改革干部身份終身制,實現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實現國家用人向單位用人轉變。聘用以《自治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試行辦法》為指導,遵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要求,按照“統籌兼顧、雙向選擇、確保穩定、妥善安排”的思路進行崗位聘用。
1.聘用的原則
①在專業技術崗位聘用中,嚴格控制各級專業技術崗位的聘用數量,突出業績與資歷,確保聘用質量。
②在管理崗位聘用中,按照制度入軌、規范管理、平穩過渡、逐步到位的原則,逐步將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納入職員崗位制度體系。
③在工勤技能崗位人員聘用中,妥善處理事業長遠發展和當前工勤技能人才隊伍現狀,合理設置工勤技能崗位。
2.聘用的基本條件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關于各類崗位職責與基本任職條件的規定,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位和工勤技能三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為:
①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③滿足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者技能條件。
④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⑤近三年考核結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3.聘用的組織領導
成立新疆師范大學崗位設置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與學校相關職能處室主要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研究確定學校崗位設置聘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核確定崗位設置方案、各類各級崗位的任職條件、崗位職責以及各類崗位的聘用辦法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人事處)及若干聘用委員會和聘用小組。
①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委員會由校領導、學院及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和教授代表組成。
主要職責:制定專業技術崗位聘用條件,組織專業技術崗位評議,審核各部門提交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并擬定擬聘名單。
②管理崗位聘用委員會由校領導及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制定管理崗位聘用條件,組織管理崗位評議,審核各部門提交管理人員名單并擬定擬聘名單。
③工勤技能崗位聘用委員會由校領導及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制定工勤技能崗位聘用條件,組織工勤技能崗位評議,審核各部門提交工勤技能人員名單并擬定擬聘名單。
④校崗位聘用監督、申訴委員會由校領導、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及教職工代表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全程監督崗位聘用工作,接受教職工在崗位聘用工作中的申訴。
⑤各單位及部門成立聘用小組,負責本單位、本部門的崗位聘用工作。其主要職責根據學校崗位聘用規定,審核本單位申報各類各級崗位人員的資格,推薦、確定擬聘各級崗位的人選,受理本單位崗位聘用工作的有關事宜。
4.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學校公布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的職數。按照個人申報—單位及部門聘用小組審核—人事處復核—學校崗位聘用委員會初定—學校崗位設置聘用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學校校長辦公會議批準等程序進行。
(三)加強聘后管理
按照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領導考核與群眾考評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結合的要求,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加強受聘人員的聘后管理。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考核結果將作為對所有人員續聘、解聘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以及獎懲、晉升、增資的主要依據。
(四)新錄入人員的招聘辦法
單位在有空編的情況下,需要新錄入人員時,按照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監察廳等4部門《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文件要求,面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聘。公開招聘工作應遵循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三、監督
校紀檢委、監察室全程監督此次崗位設置實施工作
監督人:阿巴斯•買買提 新疆師范大學紀檢委副書記
監督電話:0991-4333067
附件:
新疆師范大學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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