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婦幼保健院系崇州市政府舉辦的集臨床醫療、康復保健、醫學科研與教育等功能為一體的三級乙等婦幼專科醫院,先后獲得國家級“愛嬰醫院”、“全國百姓放心示范醫院”、“省級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
為構建完善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競爭機制,充分發揮崇州市婦幼保健院在我市衛生系統中的示范帶動作用,進一步深化崇州市婦幼保健院領導班子和高級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推動全市衛生事業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結合四川省人民醫院對崇州市婦幼保健院(2011年7月-2014年7月)托管到期的實際情況,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及《成都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 決定面向成都地區公開選拔崇州市婦幼保健院院長,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
崇州市婦幼保健院院長。
二、選拔對象
人事關系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公立醫療機構在編在崗人員。
三、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中共正式黨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有勝任本崗位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3、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密切聯系群眾,善于團結同志;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任職條件:
1、年齡50周歲以下(1964年5月31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
3、在成都市各區市縣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擔任院長或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擔任副院長(院長助理)崗位履職滿二年以上;
4、工作任職時間截至2014年5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
2、正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行政拘留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或不確定等次者;
4、存在計劃生育、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一票否決”情形的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選拔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
本次公開選拔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26日-6月30日(正常工作日)
2、報名地點:崇州市醫院管理辦公室(崇州市永安中路1號,電話:028-82180878,聯系人:劉老師)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需填寫《公開選拔崇州市婦幼保健院院長報名表》一式2份(所在單位對其年齡、學歷、任職經歷、年度考核等資格在《報名表》中的“審查意見”欄中簽署,加蓋單位公章),所在醫院初審后,連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報崇州市醫管辦審核。審核時須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資格證、職務(院長、副院長等)聘用通知文件(原件及復印件2份)在規定時間范圍內到崇州市醫院管理辦公室報名。工作人員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后印發考試通知書。
4、選拔比例:結合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的綜合素質,按報名人數與公選職位數不低于1:6的比例確定啟動選拔程序,達不到比例的,報告公選領導小組后另行決定。
(二)選拔時間、地點和內容
本次公開選拔采用考試方式。
1、考試時間為7月5日上午9時開始。
2、考試地點為崇州市技工學校教學樓3樓(崇慶中學實驗中學往明珠大橋丁字口處)。
3、考試形式。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考試分兩部分:競職演講和無領導小組討論,競職演講時間為10分鐘,演講內容為:介紹個人基本工作情況、參加競崗的目的、工作設想(主要是工作和解決問題辦法)等。
(三)組織考察
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公選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全面考察,重點對考生的德才表現、工作業績和群眾口碑進行考察。
(四)體檢
根據資格審查、考試和組織考察后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五)公示
根據資格審查、考試和組織考察、體檢等情況提出擬聘人選,并按程序在成都市公眾信息網、崇州市公眾信息網及崇州市醫院管理辦公室公示欄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紀委監督電話為82203333。
(六)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相關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聘用。聘期三年(含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正式聘用,并辦理相關手續;不勝任的不予聘用,另行安排適當工作。
五、紀律要求
崇州市紀委監察局對此次公開選拔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凡提供虛假證件、材料、信息,以及在選拔過程中作弊或進行非組織活動,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任職資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本公告由崇州市公開選拔婦幼保健院院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崇州市公開選拔婦幼保健院院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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