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招生委員會和征兵辦公室,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湖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武漢交通職業學院,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
為做好今年廣州軍區、海軍、二炮和武警部隊在我省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工作,根據總參謀部、教育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2014年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工作的通知》(參動〔2014〕5號)和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聯合下發的《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工作規定》(參動〔2010〕9號,以下簡稱《直招規定》)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今年,總參、國家教育部分配我省定向培養直招士官270名。其中,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45人,湖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40人,武漢交通職業學院30人,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30人;省外6所125人。
二、招生對象和條件
1、定向培養直招士官的招生對象為2014年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男性應屆畢業生;
2、年齡不超過20周歲(截止當年8月31日),未婚;
3、政治、身體條件符合征集義務兵規定;
4、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優秀學生干部優先錄取。
三、招生方法
(一)填報志愿
報考定向培養直招士官的考生,按全省統一規定的時間及要求網上填報志愿。我省實行“知分知線”填報志愿,即在高考成績和錄取控制分數線公布后,考生填報各批次、各科類志愿,填報時間為6月25日至6月28日(截止6月28日17:00)。報考定向培養直招士官的志愿均填在提前批專科,含1個院校一志愿和4個院校平行二志愿。
(二)體檢、面試和政審
參加體檢、面試的考生對象,由省招生辦會同省征兵辦根據考生志愿、身體條件,按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照招生計劃數的3倍確定,第一院校志愿上線考生數量不足時,可擴大到非第一院校志愿或服從調劑的上線考生。
參加體檢、面試考生的名單確定后,省招生辦通知縣(市、區)招生辦,各縣(市、區)招生辦負責通知考生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和體檢,考生也可通過“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查詢個人的參檢名單;同時省招辦通過“10639678湖北陽光招生短信服務平臺” 免費向考生發送本人參加體檢面試提示短信。參檢考生持身份證、高考準考證到各市(州)征兵辦指定地點參加體檢和面試。體檢和面試時間為7月5日至10日。
考生體檢執行義務兵體檢標準。面試由對口的招收部隊訓練指導機構派人會同考生所在地市(州)征兵辦組織,與體檢同步進行。主要通過目測和交談,依據《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面試表》(以下簡稱《面試表》)進行評價,給出合格和不合格的結論,并及時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要說明原因。
體檢、面試合格人員,由考生所在地縣(市、區)征兵辦按照義務兵政審標準組織進行政審,政審工作7月20日前完成。
體檢、面試和政審結束后,省征兵辦于7月25日前將合格考生名單抄送省招生辦,不合格考生的體檢、面試和政審表由縣(市、區)征兵辦存檔備查。
省招辦在“湖北招生信息網”上公示考生參檢名單和體檢、面試、政審合格人員名單。
(三)錄取
定向培養直招士官全部實行提前批次遠程網上錄取,執行院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時間為8月5日至7日。
省招生辦依據體檢、政審和面試合格名單,在相關考生的電子信息中標注合格標志,作為網上錄取依據。錄取時,省招生辦依據考生志愿按照院校招生計劃數的120%投檔,由院校按規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量不足時,將填報該校后續志愿的合格考生按比例補投。第二志愿投檔后生源仍不足時,將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面向全體考生公開征集志愿,體檢面試合格考生可在省招辦指定的網上填報征集志愿。填報征集志愿時間為8月8日上午8:00~上午11:00。征集志愿仍完成不了計劃的學校,可在體檢面試合格考生中調劑錄取。
錄取結束后,省招生辦將錄取名單抄送省征兵辦和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規定發錄取通知書。省征兵辦將錄取名單抄送招收部隊,并將《招收士官體格檢查表》、《招收士官政治審查表》和《面試表》移交給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裝入學生檔案。錄取新生的紙介質檔案由各縣(市、區)招生辦密封蓋章,考生自帶到高校。
(四)補充
定向培養對象因淘汰出現的空缺,每年8月31日前從同年級修滿1年的本專業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中選拔補充,與招生同步辦理,由定向培養高校從報名學生中進行體格目測、病史調查和政治、學習情況的初步審查后擇優推薦,高校所在地征兵辦會同招收部隊按照前述招生的辦法,組織體檢、面試和政審,根據其學習成績、現實表現、入伍意愿等,擇優確定為培養對象。
四、聯合培養
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學制3年,畢業后取得大專學歷。前2.5學年的全部課程由高校負責,招收部隊根據需要對接指導教學;后0.5學年為入伍實習期,由招收部隊負責,實習完成后由高校辦理畢業手續。
(一)教學
定向培養高校單獨組建班次,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開始前,招收部隊與高校簽訂聯合培養協議,根據部隊士官崗位實際提出培養需求,會同高校商定培養方案、設置專業課程,做好教學的有關準備工作;定向培養對象在高校學習期間,部隊訓練指導機構對高校教學進行指導,促進教學與使用的對接。
(二)淘汰
定向培養對象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學校根據情況調整到其他專業學習;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課程、考試不合格,或者拒絕擔任士官經教育無效,以及違反校規校紀受處分,或者觸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學籍管理規定予以處理。
(三)畢業
定向培養對象入伍實習合格者按照高等職業學校有關規定和時間要求準予畢業,畢業時本人不返回學校,由學校直接辦理畢業相關手續。實習不合格,無法勝任士官崗位的,退回原高校。
五、入伍手續辦理
定向培養對象完成高校前2.5學年的課程且修滿規定學分,于第三學年進行身體復檢和政治復審,身體健康、政治合格,無慢性病、精神病、癔癥、癲癇、心理障礙和殘廢等功能性障礙和器質性病變的,由所在地縣(市、區)征兵辦辦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續,在完成本學期考試后持兵役機關介紹信按照規定的時限自行到部隊報到。體檢時弄虛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絕擔任士官的情形處理。
定向培養直招士官的檔案材料包括:高校學籍檔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準書》、《招收士官政治審查表》、《招收士官體格檢查表》、《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面試表》。
六、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養對象畢業當年,按照《直招規定》的辦法,與其他直接從高校招收的士官一同下達士官命令,下達士官命令后執行現役士官的工資標準,享受現役士官的相關待遇。培養對象批準服現役后首次授予軍銜前,按義務兵標準發放津貼。
七、有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定向培養直招士官工作是軍地雙方的共同責任。各級兵役機關,招生部門、招生院校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協作,配合海軍和武警部隊扎實做好定向培養直招士官各項工作,確保招生試點圓滿順利。
二要搞好宣傳動員。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是依托地方高校教育資源培養士官人才的有效途徑,對促進士官隊伍建設有著積極作用。各地要提前做好宣傳發動工作,通過印發簡章、發布信息、開展咨詢等形式,向考生及家長、教師介紹報考的條件、程序、專業、數量、培養目標、待遇、畢業分配等相關信息,動員廣大考生積極報考。
三要嚴格審查把關。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工作,時間緊、環節多、要求高。招生部門和各級兵役機關,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認真審查把關,確保招生質量;嚴格落實責任制,把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崗位、具體人身上,堅持誰承辦、誰簽字、誰負責,防止出現問題。
附件:
1、2014年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待更新
2、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面試表待更新
3、湖北省2014年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一覽表待更新
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湖北省征兵辦公室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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