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軌道交通即將開工建設,施工期間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面臨較大困難和挑戰。為確保軌道交通建設對道路交通的影響降到最小,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公開招聘路面執勤交通協管員120名,現就招聘事項制定以下簡章: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自愿從事交通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道德情操,服從組織分配;
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常武地區戶口。高中以上學歷人員可擴大到金壇和溧陽地區戶口;
3、男性,身高1.65米以上,45周歲以下(1969年以后出生的);
4、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色弱、深度近視,無紋身,膚表無異常,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癜痕、疤痕、色素癍,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無陽性(僅乙肝表面抗體檢測一項陽性者除外);
5、轉復軍人、大專院校畢業人員具有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以上合格證或計算機專業畢業生,有駕駛技能的優先聘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違法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4)其他不宜進入交通協管員隊伍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方法:
報名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
地點:常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北直街35號311室)
攜帶以下需資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駕駛證、退伍證及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填寫報名表,同時交納1張2寸免冠彩照。
(二)面試、資格復審。根據招聘材料確定初步錄用名單。
(三)體檢。按1:1.2比例組織招聘人員體檢,體檢費由報名人員自理。
(四)政審。
(五)培訓,錄用。
三、待遇及聘用
1、錄用人員首次簽訂2年期的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錄用,委托市人才服務中心實行人才派遣。勞動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情況確定是否續簽。
被錄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
2.錄用人員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并交納住房公積金。
3、錄用人員按照交巡警支隊要求從事路面執勤工作。
四、本簡章由常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666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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