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的生源質量,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總政治部干部部《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政干發[2008]19號)、教育部、總政治部《關于做好2014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4]167號)和《關于做好2014年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4]168號)精神以及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現將我區2014年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工作制訂如下實施辦法:
一、招生對象基本條件
軍隊院校招收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校招收的國防生,除應具備2014年我區普通高校招生所規定的報名資格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外,還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未婚,年齡不超過20周歲,其中,報考軍隊院校的(不含預備軍官學員)年齡不得低于17周歲,截止時間均為當年8月31日。
(三)參加由軍隊組織的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格檢查,結論均為合格。
二、填報軍事(含國防生)類意向(6月25日)
(一)2014年起,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會同有關招生單位,對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程序進行了改革,凡志愿獻身國防事業、準備報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符合相應報考條件(報考條件由相關部門或單位按規定提供)的考生,均須于6月25日登錄指定網址填報軍事類意向。
(二)院校包括:①軍隊院校17所:國防科學技術大學、信息工程大學、理工大學、陸軍軍官學院、防化學院、南京政治學院、軍事交通學院、裝備學院、裝甲兵工程學院、空軍工程大學、空軍航空大學、空軍預警學院、武警工程大學、武警警官學院、武警后勤學院、第二軍醫大學(招收預備軍官學員)、第四軍醫大學(招收預備軍官學員)。②招收國防生的普通高校26所: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林業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內蒙古大學、遼寧大學、東北大學、黑龍江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宣城校區)、武漢理工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蘭州大學、寧夏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天津科技大學、成都信息工程學院。
以上院校中,武警警官學院、天津科技大學、成都信息工程學院可招收達到二本分數線的考生,武警工程大學部分專業只招收達到一本分數線的考生、部分專業可招收達到二本分數線的考生;其他院校只招收達到一本分數線的考生。
三、組織政治考核(6月25日至30日)
(一)凡填報軍事類意向的考生,均須在6月25日至30日,憑本人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所在旗(縣、區)人武部領取《政治考核表》、《獻身國防志愿書》,并按有關規定由本人填寫《獻身國防志愿書》和接受政治考核。逾期不參加政治考核的考生,視為放棄軍隊院校和國防生報考志愿。
(二)政治考核工作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和總政治部《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2001〕政聯字第1號)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總政治部干部部《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政干發〔2008〕19號)精神執行。
(三)政治考核工作由軍區政治部指導各軍分區(警備區)具體組織實施??忌鷳艨谒诘钠欤h、區)人武部負責會同當地招生部門、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和考生所在中學,調查了解考生家庭情況、社會關系和現實表現等。考生所在中學應當對考生在校表現作出鑒定;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應當對考生本人、家庭情況和主要社會關系等進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見;旗(縣、區)人武部應當及時匯總考核情況,客觀公正地對考生作出考核結論,政治考核結論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四)在政治考核工作中,軍分區(警備區)和旗(縣、區)人武部要嚴密組織實施,嚴格執行政治考核條件,不得簡化程序和降低標準。軍地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人武部在政治考核期間的節假日要正常上班,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嚴禁拖沓推諉和另設收費項目。
(五)《政治考核表》、《獻身國防志愿書》于考生參加面試時,由考生直接交軍區招生辦。
四、組織面試,確定接受體檢考生名單(6月27日至7月1日)
(一)6月25日,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根據軍事類院校招生的基本條件和有關院校的要求,區分文理科、男女生等情況,按照軍事類院校招生計劃的3-4倍比例提供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即入圍考生)。
(二)6月26日前,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通過相應信息發布平臺通知入圍考生參加面試、體檢。考生也可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nm.zsks.cn)在“普通高校招生”頻道的“信息查詢”欄內(下同)查詢本人是否參加面試??忌娮訖n案中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暢通,并有專人全天值守。凡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面試的,則視為自動放棄。
(三)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按時到內蒙古軍區招待所(簡稱軍招,位于呼和浩特市呼倫貝爾北路43號)接受面試。面試時,考生須攜帶《政治考核表》、《獻身國防志愿書》、《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和4張1寸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凡未攜帶上述表、證者,均不安排面試。
(四)面試工作由軍區招生辦具體組織實施,將按照考生性別及所在地區分時間段進行,每天計劃安排500人左右。男考生面試時間為6月27日至7月1日,其中,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的考生面試時間為6月27日,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蘭察布市的考生面試時間為6月28日,烏海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的考生面試時間為6月29日,通遼市、興安盟的考生面試時間為6月30日,呼倫貝爾市、阿拉善盟的考生面試時間為7月1日;女考生面試時間統一安排在7月1日。
(五)面試通常采用目測、口令調整和語言交流等方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報考動機、形象氣質、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等方面的基本素質。
(六)面試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不合格:
1、報考動機不端正。投身國防和軍隊建設的理想信念不堅定,缺乏經受軍校和部隊嚴格訓練、管理的思想準備;
2、語言表達能力差。吐字不清,詞不達意,或有明顯生理性口吃;
3、形象氣質差。五官有明顯缺陷,體形不勻稱,外在儀表和內在氣質明顯不適合從事軍人職業;
4、邏輯思維能力差。思路不清,思維不連貫;
5、行為反應能力差。反應遲鈍,動作不靈活、不協調;
6、其他方面明顯不符合軍隊院校和國防生招生要求的。
(七)考生面試完畢后,面試工作人員當場填寫面試結論,并由面試組全體成員簽字,面試結果當面告知考生本人,對不合格的要說明原因。面試期間軍區招生辦設立面試復議組,負責對有爭議的面試結果進行復議,并作出最終結論。面試結論為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參加體檢。
五、組織體檢,公示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合格考生名單(6月28日至7月3日)
(一)面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后發〔2006〕6號)執行。
(二)體檢工作由內蒙古軍區衛生處負責,由解放軍第二五三醫院具體組織實施。軍區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體檢醫務人員的教育管理和工作監督,保證體檢質量,杜絕不合格考生考入軍隊院校和國防生。軍區招生辦、衛生處和第二五三醫院將聯合設立體檢復查小組,負責處理體檢復查事宜。
(三)體檢中的心理測試和眼科檢查項目緊隨面試工作進行??忌救颂顚戵w檢表時,必須如實填寫本人既往病史,不得隱瞞,凡因考生不如實填寫,造成院校入學復查后退學等遺留問題的,責任自負。
(四)參加面試、心理測試均合格的考生,須在第二天早晨5:30前,空腹攜有效證件、1張1寸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到第二五三醫院指定地點參加抽血檢查。現場由軍區招生辦工作人員隨機編組,然后由醫院導檢員統一帶隊進行各項檢查。規定時間內未能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女考生的體檢時間統一安排在7月3日,屆時請按有關要求按時參加。
(五)體檢工作實施主檢醫師負責制,嚴格執行體檢標準,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主檢醫師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執業資格,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二五三醫院要制定周密的實施方案,選派責任心強、當年無近親屬考生的醫務人員承擔體檢工作,并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體檢人員掛牌服務,體檢人員名單、監督電話應予公布,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參加體檢的醫務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把好每一道關口,確保體檢結果準確無誤。體檢結論分為指揮專業合格、非指揮專業合格和不合格三種,指揮專業合格者,非指揮專業也合格。
(六)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均合格的考生由軍區招生辦負責在工作場所醒目位置張榜公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考生,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一日內書面向復查小組提出復查申請。經復查小組審核,對符合復查條件的安排復查,復查結論為最終結論;對不符合復查條件的當面作出解釋說明。申請復查超過期限者,將不予受理。
六、組織填報具體院校志愿、錄取(7月6日至9日)
(一)填報志愿工作開始前,軍區招生辦將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合格考生名單一次性報送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并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合格考生信息。同時,軍區招生辦將軍檢合格考生《政治考核、面試結論及體格檢查表》掃描上傳至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供有關招生院校錄取時查閱審核。
(二)7月6日,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組織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動態排名、精確定位網上填報志愿的模式填報具體院校志愿。
(三)7月7日至9日,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按照1:1.2的比例向院校投檔并實施錄取工作。期間,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將重新征集志愿,并再次實施投檔和錄取。錄取通知書由招生院校直接寄達考生本人。
(四)錄取期間,招生計劃的調劑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按照有關規定,軍隊院校不得在教育部、總政治部下達的計劃之外面向社會招生。
(五)被錄取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到高中畢業學校領取本人學籍檔案后交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核實錄取結果,如果錄取結果與考生所出具的《錄取通知書》顯示一致,則將考生報考檔案和學籍檔案(或在職職工檔案等)裝袋密封后交考生本人;否則,不予向考生提供考生檔案。考生檔案由考生本人攜帶,入學報到時交錄取院校。被錄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試、體檢等材料,由軍區招生辦負責統一郵寄相關院校。
七、加強監督管理
(一)為增強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工作透明度,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和軍區招生辦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嚴格落實招生“陽光工程”各項要求,對政治考核、面試、體檢的有關內容,如標準、條件、工作流程和結果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公布;對有關招生計劃、投檔情況、錄取結果等通過網絡進行公布。
(二)為確保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質量和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屆時軍區招生辦和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設立舉報電話,軍區招生辦:0471-6580260、6580433,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471-3261805。
(三)軍區紀檢部門將對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各項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并對重要環節派人進行現場督察;同時要全程接受總政治部派遣的督察員的監督;加大對體檢面試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處理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體檢面試現場要設立由有關單位和家長代表組成的考生權益申訴復議小組,受理考生及家長對有關問題的申訴,并當場作出處理。要組織家長代表進入體檢面試現場,監督檢查體檢面試工作。
(四)考生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結論以及考生提出的相關問題由內蒙古軍區招生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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