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區)的招生政策,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考生。
2、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再依次順序錄取非一志愿考生。
3、執行各生源省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學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新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公共必修課。
5、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
6、凡是被正式錄取的考生畢業時,學習成績合格的頒發教育部網上電子注冊的“云南國防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在校期間,要求通過專業所需職業資格鑒定考試,頒發相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
7、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為:各省(市、區)招考辦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電話咨詢我校招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