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農業廳、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開展2014年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工作的通知》(浙農科發【2014】12號)精神,我區決定定向招生(招聘)基層農技人員2名?,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2014年報考普通高校,立志為基層農業事業服務,考生填報報考信息時具金東區戶籍,高考分數必須達到第二批文理科錄取分數線及以上。并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二、招生院校
浙江農林大學,院校代碼:0211(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
三、招生專業及數量
全區共招生定向培養本科生2名,其中農業資源與環境1名,農林經濟管理1名(文科)。學制四年。
四、錄取程序
1.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在規定時間填報志愿,即在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第二批錄取分數線后,填報第二批提前錄取志愿。浙江農林大學代碼0211(定向招生),專業代碼以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計劃書為準。
2.確定體檢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各招生計劃1:1.2比例,確定體檢考生。由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發區農林局。
3.組織體檢:區農林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會同區人社局、區紀委組織考生按事業單位招聘要求進行體檢。體檢合格,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按1:1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本區范圍內公示3天。
4.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由區農林局、區人社局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簽訂協議時,考生須出示高考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體檢反饋單等資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資料復印件1份。
5.學校錄?。赫猩盒T谙鄳握猩ぷ鏖_始之前,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并按有關規定錄取。
6.備案:錄取結束后,由招生院校將定向委培生名單抄送區農林局、人社局備案。
五、費用補助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農業資源與環境、農林經濟管理專業學員學費由學員自理。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六、就業
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后成績合格,符合事業單位招聘錄用條件,按定向就業協議到金東區各鎮鄉(街道)農技推廣機構工作。具體工作單位采取競爭擇優辦法,由金東區農林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定,由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5年。合同期滿,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鎮鄉(街道)從事農技推廣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有關內容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中明確。
七、其他事項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區農林局咨詢,電話:82191962
熱忱歡迎我區有志于從事基層農業事業的廣大考生踴躍報考!
金華市金東區農林局 華市金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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