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原則]
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積極實施陽光招生。具體的錄取規則是:
1、嚴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錄取分數線錄取;
2、報考我院的考生,專業錄取按總分優先、兼顧志愿的原則。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3、錄取過程接受各相關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及學院紀檢部門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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