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景寧教育事業發展,經研究決定,我縣今年委托浙江師范大學和麗水學院定向培養5名中學教師和17名小學全科教師。
一、招生對象
2014年報考普通高校的麗水市一區八縣市戶籍考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師范大學(院校代碼:0222);杭州師范大學(院校代碼:0220);麗水學院(院校代碼:0038)
三、招生計劃
1、浙江師范大學(院校代碼:0222),中學5名: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1名,理科,專業代碼:00
生物科學(師范)1名,理科,專業代碼:01
地理科學(師范)1名,理科,專業代碼:02
漢語言文學(師范)2名,文科,專業代碼:62
2、杭州師范大學(院校代碼:0220),小學10名:
小學教育(師范)5名,理科,專業代碼:62
小學教育(師范)5名,文科,專業代碼:50
3、麗水學院(院校代碼:0038)
小學教育(師范)4名,理科,專業代碼:62
小學教育(師范)3名,文科,專業代碼:27
浙江師范大學和杭州師范大學安排第一批提前錄取,學制4年。麗水學院安排第二批提前錄取,學制4年。
四、招生與錄取
1.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在規定時間填報志愿,須在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第一批錄取分數線后,將浙江師范大學和杭州師范大學學校代碼、專業代碼等填報在第一批提前錄取志愿。在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第二批錄取分數線后,將麗水學院學校代碼、專業代碼等填報在第二批提前錄取志愿。
2.確定體檢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名單,招生院校再將名單發至縣教育局。
3.組織體檢:縣教育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生體檢。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根據招生計劃數按1:1比例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本縣范圍內公示3天。
4.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由縣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
5.學校錄取:招生院校在相應批次招生工作開始之前,將縣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他院校的報考和錄取。
6.備案:錄取結束后,由招生院校將定向委培生名單抄送縣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學習費用
經承辦院校正式錄取的每位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用由縣財政補助2萬元,由學員本人先支付,畢業到崗后分四年返還。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六、就業與待遇
報考定向培養并被錄取的考生,畢業時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并通過體檢、考察合格者,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與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聘為正式教師,由縣教育局統一調配到農村中小學工作,服務期不少于6年。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景寧畬族自治縣教育局
景寧畬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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