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3〕19號)精神,我局現面向全國招聘5名專業技術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符合此次考核招聘的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二)崗位條件
公路工程專業(道路、橋梁、隧道、交通安全設施專業)、工程造價專業(獲得交通部甲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者);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學士學位;具有中級以上職稱資格;海口公路局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有高級以上職稱資格。
三、招聘崗位和人數
單位擬招聘的崗位、人數和專業等詳見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8日—7月17日。
2.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可登錄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網站(www.higlj.com)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注意事項
(1)每個報名者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者需填寫《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考核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可從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網站下載)。
4.聯系方式:海口市濱貿路18號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人事科。聯系人:符施文,聯系電話0898-66518663;邱秋,聯系電話0898-66784127。
5.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二)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考核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三)組織考試
考試形式為面試,組織工作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負責。
1.面試內容與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內容為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考官為每組7人,由海南省交通系統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交通系統人員不超過60%,剩余40%的考官邀請相關專家來擔任。
4.委托專家擬出面試題目,對確定面試人員進行考試。面試人員按崗位面試。
5.面試前三天,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6.面試成績在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網站進行公布。
(四)考核、體檢
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組織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考核、體檢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主管部門和單位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進行調查核實。調查處理的結果應及時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考核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人員花名冊》報送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審核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招聘單位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聘用人員工資及福利待遇按海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及福利待遇政策執行。
五、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3〕19號)的各項紀律規定,嚴格執行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考核情況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參加考核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考核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考核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的指導和監督。
六、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人事科負責解釋。
聯系人: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人事科張喜
聯系電話:68606891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紀檢監督電話:0898-66713907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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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考核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最近更新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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