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招聘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擬聘用陳春艷1人為光明新區審計中心雇員。現將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http://www.szgm.gov.cn/publish/main/1/9/28/31/2014/07/01/20140701092949828892551/index.html
序號 | 姓名 | 職位編號 | 準考證號 | 體檢結果 | 復審結果 | 考核結果 | 復審或考核 不合格的原因 |
1 | 陳春艷 | 140502 | 02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無 |
公示時間為2014年7月1日至7月7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人、來電、來信等方式向光明新區紀檢監察局辦公室(地址:光明新區塘明路1號光明新區管委會大樓508B辦公室,郵編:518107,聯系電話:88211640,受理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反映人必須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
我局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將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弄清事實真相。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情況的單位或個人反饋,調查屬實并影響聘用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
深圳市光明新區紀檢監察局
2014年7月1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