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衛生計生委、發改委、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開展2014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4〕187號)精神,2014年南湖區將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9名。現將有關招生(招聘)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2014年報考普通高校的南湖區戶籍學生,立志從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事業,填報理科第二批(本科層次)提前錄取專業志愿,并與南湖區人口計劃生育與衛生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學生。
二、招生院校、專業、層次及招生名額
(一)湖州師范學院,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層次,6名;
(二)杭州師范大學,預防醫學專業,本科層次,3名。
三、招生(招聘)程序
2014年,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實行招生與農村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軌進行。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理科第二批提前錄取。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一)填報志愿:符合條件的高考生按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填報第二批提前錄取院校志愿時間:7月17日8∶30—17∶30。
(二)體檢與公示:教育考試院根據本人志愿、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我區招生計劃1: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對體檢合格考生,按招生政策規定和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南湖人才在線http://www.jxrczx.com/”和“南湖區人口計劃生育與衛生局網/”上公示3天。
(三)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由南湖區計衛局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高考分數卡原件及復印件,于規定時間內到南湖區計衛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體檢和簽訂協議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錄取。省教育考試院按已與區計衛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未錄取者不影響第二批院校的正常錄取。
四、就業及待遇
凡被錄取的南湖區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后按照簽訂的培養、就業協議,回我區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具體工作單位由南湖區計衛局商南湖區人力社保局確定,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
聘用后,2年內,仍未取得執業醫生資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農村社區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期限不得少于八年。
咨詢電話:南湖區人口計劃生育與衛生局辦公室:82838369。
南湖區人口計劃生育與衛生局
南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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