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何界定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35周歲及以下和擇業期?
答:18周歲及以上是指1996年7月4日前出生,含7月4日;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5日以后出生的,包括7月5日當天。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的,包括7月5日當天。
對于有崗位招聘條件是擇業期內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全日制普通類高校畢業生從畢業之日起兩年內為擇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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