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制學位:四年,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培養具有良好音樂素質和較高的演唱、演奏能力,能夠參與音樂表演、社會音樂教育、音樂培訓、音樂文化產業的策劃和設計的專門人才。
培養規格:領會和掌握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基本觀點、基本方法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會責任感。
掌握音樂基礎理論知識和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的基本技能,在接受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的專業訓練后,深入領會專業研究的方法。具有良好的人文素養和音樂專業的職業素質,具備從事本專業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較完善的知識結構、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同時具有較強的知識更新能力,在本專業方向以外還應正確掌握至少一種樂器的演奏方法。
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掌握一門外國語,能閱讀本專業的外文書刊;并具有初步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及利用現代化設備進行教學和科研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健康的體魄和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尊重他人,具有團結精神和協作能力。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