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職位名稱 | 職位性質 | 職位層次 | 職位任職要求 |
1 | 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辦公室 副主任 | 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 中層副職 | 35周歲以下,法律及相關專業,組織協調能力強 |
2 | 區普查中心(區服務業調查中心) 副主任 |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 中層副職 | 35周歲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統計或會計專業,熟悉經濟工作,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
3 | 區環境保護監測站 副站長 |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 中層副職 | 有1年以上環境保護工作經驗 |
4 | 區城管執法局解放街道執法中隊 副中隊長 | 參公 | 中層副職 | 具有法律基礎,具有較強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
5 | 新豐鎮社會發展辦 副主任 | 行政機關 | 中層副職 | 大專及以上學歷,有2年以上從事社會事業工作經驗 |
6 | 鳳橋鎮綜合執法聯動中心 副主任 | 行政機關 | 中層副職 | 35周歲以下,有3年以上機關工作經驗,有行政執法證。 |
7 | 大橋鎮社會發展辦 副主任 | 行政機關 | 中層副職 | 40周歲以下,大專及以上學歷 |
8 | 新嘉街道經濟發展服務中心 副主任 |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 中層副職 | 35周歲以下,本科學歷,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碩士研究生學歷,年齡放寬至40周歲。 |
注:年齡及工作經歷計算至2014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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