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我縣機關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融安縣機關事業單位缺編一般干部實行公開選調的暫行規定》(融人社字〔2011〕65號)的有關規定,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2人(詳見計劃表,附后)。為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選調條件
(一)報考公務員職位的應該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
(二)具備報考職位所要求的政治理論水平、工作能力和相關資格要求;
(三)屬于融安縣在職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在現單位工作滿三周年以上(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身體健康,能夠承擔相應崗位的工作;
(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選調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兩種方式進行,組織推薦的人員報名時需攜帶本單位推薦材料。
2.報名人員填寫報名表一式三份。
報名表附后,報名表掛在“融安人才網”(網址:http://www.gxrarc.com/site/ra/),請自行下載后如實填報,由原單位、主管部門簽署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并加蓋公章。
3.報名時間:2014年7月28日—8月1日。過期不予受理。
4.報名地點:融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股
聯系電話:0772-6473768。
5.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職稱證等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相關的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1份(原單位、主管部門自留1份)。
(二)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的身份、學歷、工作經歷等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方式和考試內容
除選調學校教師崗位采取試講方式進行考試外,其他選調崗位均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從考官庫中隨機抽取7人,組成面試答辯考官評分組。計分方法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其余人員的平均分為有效分。面試工作全部結束后,當場公布得分情況。考試過程由紀檢、監察部門和“陽光衛士”進行監督。
(四)確定考察人選
按照面試得分從高到低以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用人單位對人選就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進行考察,并在用人單位公告欄及“融安人才網”(網址:http://www.gxrarc.com/site/ra/),中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試得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決定選調
依據考察情況,經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提交縣編委會研究確定選調人員后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易賢網溫馨提示:
《融安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融安人才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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