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我局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1名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人數
(一)選聘崗位:我局下屬事業單位寶安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高級工程師,具體崗位參見《寶安區建設局事業單位選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選聘人數:1名。
二、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應聘人符合《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規定的應聘條件;
2. 應聘人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規定的資格條件;
3. 應聘人年齡為45周歲以下(即196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二)不得應聘的情形
1.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 2009年7月以來,參加本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 其他屬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應聘的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時間: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除外);
3.地點:寶安區新安二路86號寶安區建設局413室(聯系電話:27871151)。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審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應聘條件。資格審查合格的確定為聘用候選人,報名資料由招聘單位留存。應聘人須提交如下資料:
1.《深圳市事業單位選聘人員報名表》(原件,空表見附件2);
2.身份證或戶籍本(復印件,驗原件);
3.學歷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4.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原件,空表見附表3,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須書面聲明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6.證明應聘人符合崗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7.業績、獲獎等證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四、面試
由招聘單位對符合資格的應聘人進行面試,內容為與本崗位工作相關的業務知識和綜合素質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確定體檢人選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1名體檢人選。
六、體檢
體檢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醫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用人單位30日內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
八、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寶安區人力資源局網站公示7天。
九、聘用
用人單位為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6個月)。5年內,聘用人員擬調離單位的,視為違約,單位可以不予辦理調動手續。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試行辦法》(深人社規〔2012〕12號),現進入常設崗位聘用人員退休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養老保障模式(原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且未實行養老保障制度改革的人員執行原有退休保障模式)。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報考人員無正當理由一年內未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建設局負責解釋。
寶安區人力資源局監督電話:0755-27665512
深圳市寶安區建設局
2014年7月25日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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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附件來源于深圳寶安區人力資源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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