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1、體育、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報考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合格的情況下,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報考藝術類各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生源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
美術學、音樂學、學前教育(美術方向)和學前教育(音樂方向)專業按文化課成績的50%與專業成績之和擇優錄取;
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雕塑、工藝美術(玉雕方向)、動畫、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設計(專科)、音樂表演、舞蹈編導、舞蹈學(體育舞蹈方向)和舞蹈學(藝術舞蹈方向)專業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文學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文化課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擇優錄取。
在總分并列的情況下,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文化成績并列,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2、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按志愿優先規則擇優錄取。
3、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4、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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