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簡介
昆明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位于昆明市西園南路52號,成立于2006年,是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直屬的財政全額撥款公益性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環保系統對外宣傳工作,宣傳黨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及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環境標準、環境保護知識,提高全市公眾的環境意識;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及我市的中心工作,擬定并組織實施昆明市環境保護工作的宣傳計劃;負責全市環境保護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公眾的環境宣傳教育,組織全市機關、各企事業單位及公眾開展大型宣傳活動;參與推動全市環境保護產業的發展;策劃、推動社會各界和非政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工作和環境保護活動;組織全市新聞單位報道我市環境保護方面的工作;監督和指導縣(市)區做好當地環境保護宣傳和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和開展全市“綠色系列創建”(創建綠色學校、社區、賓館、商場、機關、企業、軍營、醫院、飯店等)工作,負責組織和開展全市“環境教育基地創建”工作;辦好《昆明環境》,負責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的各類圖文、音像資料的收集、編輯與制作;完成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學歷要求 | 專業要求 | 年齡要求 | 其他條件 |
昆明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 | 財務管理 | 1 | 大學本科以上 | 會計專業 | 30歲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 有較強的計算機操作技能,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和對外溝通協調能力,有兩年相關工作經驗。 |
三、招聘范圍、對象
招聘面向全社會,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相符,符合招聘資格條件, 普通招生計劃應屆、往屆符合招聘條件的畢業生均可報名。對受到黨紀、行政紀律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1、報名時間:2010年6月22日至6月29日(雙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報名地點:昆明市西園南路52號昆明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昆明市環境保護局2樓202室)
報名聯系人:莊玉敏 聯系電話:4107601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4、報名所需的證件、材料:
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背面寫上姓名)。
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2010年應屆畢業生憑就業推薦表)、英語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須提供個人簡歷及其他可反映本人綜合能力和素質的有關材料,應屆畢業生應具有畢業學校開具的在校學習科目及成績表。
國有單位職工(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除外)應聘人員,須出具單位同意應聘證明。
5、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6、報名資格審查:現場報名由昆明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招聘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人選經昆明市環境保護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后通過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發布。
五、考試的方法、時間和地點
1、每個招聘崗位擬招聘數與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2、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3、筆試(專業知識考試)使用統一標準化試卷,總分為100分。考試范圍為與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知識,筆試完成之日起7個工作日后考生可登錄昆明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網查詢筆試成績。
4、筆試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根據筆試成績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分別按崗位擬招聘數1∶3的比例進入面試。博士不占進入面試人員比例,直接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名額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5、面試(基礎知識考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題目在考場內當場拆封。
6、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原則
考生綜合成績滿分100分,按筆試50%,面試5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博士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合格最低分數控制線60分。考試成績由招聘單位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考生可向報考單位申請查分。
七、體檢及考核
(一)體檢
1、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若有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者,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體檢辦法及標準參照昆明市錄用公務員體檢辦法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體檢工作由昆明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統一組織,體檢時間、地點由昆明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負責通知考生。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昆明市環境保護局人事處和招聘單位共同負責,對體檢合格者,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對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標準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參見人員承擔,體檢不符合用人單位健康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管理
1、體檢、考核合格后,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依據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選。
2、對擬聘用的人選情況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可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
(2)公示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4、擬聘用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紀律與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
1、中共昆明市紀委第十四紀工委:0871-3175463
2、昆明市環境保護局人事紀檢監察處:0871-4108203
3、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871-3192326
十、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執行。
2、本方案由昆明市環境保護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昆明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