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上級批準,我院面向全國公務員隊伍選調2名工作人員。
一、選調職務:司法警察2名。
二、選調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公務員身份,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
3、身體健康(需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關于人民警察的要求);
4、年齡28歲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現任人民警察的可放寬到30歲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6、所在單位同意選調;
7、限男性,且選調職位為科員。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及試用期內公務員不得參與本次選調。
三、選調工作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4日-2014年8月13日
2、報名地點:自流井區人民法院政治處(自貢市匯東路583號)
3、報名要求:報名時填寫《自貢市自流井區人民法院201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貼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由本人到自流井區人民法院政治處領取并填寫相關報名表格(或自行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下載,通過傳真或電子郵箱遞交《報名表》)。
報名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公務員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由本院政治處根據考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外地區報考者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可在考試前提交),符合資格條件的,進入考試。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考生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取消調任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考試
考試為面試,由本院負責組織實施。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察
本院根據考試成績得分高低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列入考察范圍的人員提交近期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一份。
(五)審批和工作調動
本院確定選調人選,報中共自流井區委組織部審批后,辦理工作調動和任職手續。
四、工作組織
(一)選調工作由自流井區人民法院負責。選調中遇到的問題,由自流井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和研究決定。
(二)對在選調工作中,違反干部選任工作紀律以及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三)為保證選調工作客觀公正,自流井區人民法院紀檢組、監察室全程參與監督,并設立監督電話(0813-4706277、0813—4706262),受理舉報。
選調工作聯系部門:自流井區人民法院政治處
聯系電話:0813—4706281、0813-4706270
傳真:0813-4706278
電子郵箱:1006077255@qq.com(請注明參加公開選調法院工作人員)
地址:自貢市匯東路583號
二〇一四年八月四日
附:自貢市自流井區人民法院201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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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貢市自流井區人民法院201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樣表).doc》來源于自貢人才網,最近更新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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